遗产其中房产部分公证可以吗?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8-04 11:24:42

遗嘱涉及的房产没有房产证可以公证吗

法律分析:不能公证的,因为无法提供房产所有权证明,遗嘱按要求写就有效。

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遗嘱涉及的房产没有房产证能公证吗

法律分析:房产证没有取得,一般是不可以做涉及该房产的遗嘱公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如果父母在生前把房产留给其中一个子女,并做了公证,有效吗?

当然有效了。你的父母在生前把房产留给其中的一个子女,只要是他们的真实意愿,并且做了公证,是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父母在生前把房产留给其中一个子女,并做了公证,有效吗?

父母生前把房产留给其中一个子女,属于遗嘱继承。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法律分析
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即使是不做公证,只要及时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也有效。父母有按照意愿处置自己房产的权利。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遗留遗嘱的,根据继承来分配遗产。具体分配方式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如果父母在生前把房产留给其中一个子女,并做了公证,有效吗?

父母在生前把房产留给其中一个子女,并做了公证,这属于是遗嘱继承,是有法律效力的。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相对而称,是指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生前设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制度。在遗嘱继承中,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继承份额均由被继承人生前做成的遗嘱来确定,因此,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设立遗嘱的被继承人称遗嘱人,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为遗嘱继承人。

继承分为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其中,遗嘱继承是高于其他继承的,而父母在生前就制定了房产的继承人,也就是其中的一个子女,并且还做了公证,在父母还活着的时候,这属于是赠与行为,父母死后,这套房子就到了继承阶段,而这一阶段,房子就属于是遗嘱继承,那么这套房产就只能由这一名子女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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