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住房公积金有哪些新规 律师能享有这个权利吗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8-16 11:24:54

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1)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缴存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和单位的基本义务。 (2)享有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单位与职工在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同时,享有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职工的基本权利有五项: ①要求所在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②查询的权利。查询权是住房公积金个人所有权的延伸,赋予职工查询的权利,既能及时发现单位是否为自己缴存了住房公积金,也能监督资金管理机构提高管理水平。 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④申请贷款的权利,这也是住房公积金制度核心所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为参加制度的职工提供政策性的住房贷款,以提高职工购房能力。 ⑤监督的权利。赋予职工监督的权利,在于督促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机构能依法

律师事务所可以不交住房公积金吗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律师事务所无论是合伙、合作或者其他形式,一般都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劳动法也将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统称为“事业组织”,所以律师事务所应当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有哪些权利?

法律分析:职工有要求所在单位按照规定为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和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有按照规定查询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和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权利。职工有权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行为。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是否是每个职工应该享有的权利?

住房公积金是每个职工应该享有的权利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

法院可以执行住房公积金吗

国家规定: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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