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是到哪个地方去办理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9-17 11:24:27

二手房过户去哪里办理

二手房过户去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具体如下:
1、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6、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房屋所有权证书、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手房过户去哪个部门办理

二手房过户去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
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交付首付款;买卖双方到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取得房产估价及税费明细,确认完税领取过户回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二手房过户条件有哪些?
1、登记要件有:房屋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赠予的需要赠予合同,如果房产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额,需要转让房屋时要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书;如果是宅基地上农民住宅转让的,需要村委会书面同意书。
2、办理房产过户时需要的资料有:房产证、产权人身份证、买卖合同、契税缴纳证明等,然后到所在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3、查验卖方的产权证、身份证、户口薄以及土地使用权证等证件。到房管局查验产权情况时主要看房主是否是产权人,档案文号、房屋平面图等。
4、查验房屋是否存在债务抵押或是否被法院查封,所购房屋是否为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等问题。如被抵押,需查验抵押贷款合同,并了解其贷款额以及偿还额度、利息金额。如属于经济适用房或者房改房等,是否有批准上市的证明。除了了解产权真实情况,还要到房管局查询有关房产的产权记录,这样才能清楚的知道产权细节,降低购房风险。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手房过户需要到哪里去办理?

二手房在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二手房交易 过户的流程: 1、先签订 房地产买卖 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首付3成; 2、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拿到产证后给最后的1成; 3、过户的手续只要双方的 身份证原件 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 备注: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一次性付款就是在时间上比贷款要快1个月,其他无分别,总的时间是,签好合同当天就可以去过户(带齐资料),过户好后20个工作日拿到新的产证,其他再交接一下水电费就可以了。

二手房过户手续去哪办理

二手房过户 需要到房产所在地的产权登记中心去办理过户手续。同时买卖双方应提供相关材料,包括 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明,如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房屋所有权 证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如 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必要材料。

过户房子去哪里办理

一、房产过户在哪里办理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相信大家都知道房产过户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过程吧!当房子从一个人的名下转到另一个人的名下时,就要去相关的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才能生效。那么,房子过户在哪里办理呢?办理房产过户的流程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摸索答案吧!
一、房子过户在哪里办理?去当地的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需要注意的是:二手房办理过户的话必须去中介签订了买卖合同之后才可以办理。如果是商品房的话就必须在售楼处签订认购书、预售登记、买卖契约之后才可以办理。过户需要携带的材料有: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结婚证等等。
二、办理房产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1、首先要去中介签订买卖合同,缴纳了一部分房款之后,就可以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了。如果你家里有电脑,且熟悉网签操作流程的话,就可以在网上登记后再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因为办理房产交易的人特别多,所以提前预约就可以缩短办理的时间哦。
2、当你预约到号之后,就可以提交所需的材料,有证明的话委托书也要一起上交。当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了你的资料之后就会给你一张回执单,且会告诉你缴纳税费的时间,最后你只需缴纳了税费之后就可以回去房产交易中心继续办理过户手续了。一般情况下,二十天左右你就可以拿着证件去领取新的房产证了。
房子过户可以去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或者是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当事人双方带上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契税和完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查档证明、买卖合同、有土地证的带上土地证(原件和复印件)等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房产证过户流程:
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房屋产权证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
2、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办理过户登记并发放不动产登记簿。
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二、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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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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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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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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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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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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