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把在南京的公积金迁移回来之后,可以直接买房吗?公积金未曾使用过,夫妻2人**高可以贷多少款?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3-12 08:15:34

办了南京的住房公积金,外地买房子可以用吗?

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

南京公积金可以在异地买房吗

法律分析:可以,公积金是能异地买房的。根据目前的公积金政策,符合条件的职工购买本市区域外已取得产权的自有住房是可以用公积金异地买房的。注意对于上面的主体要划重点,也就是符合条件的职工是指具有所购住房坐落城市的户籍证明或者工作证明。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1、贷款咨询:这是肯定的,不提前询问,就不知道自己是否有申请资格。需要向申请办理贷款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业务咨询,询问一下当地是否允许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如果可以的话,需要哪些条件,要准备哪些资料等等。2、贷款申请:经过上面这一步,基本上可以知道了,当确定当事人能异地使用公积金贷款了,就需要提交办理异地贷款的申请。提交申请上去之后,此时就会有工作人员会进行来检查,看看当事人所述的信息是否属实,确认无误之后,工作人员将为你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3、提交资料:此时,才到了提交资料的那一步,这个时候,需要做的就是,持相关资料前往申请贷款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资料提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对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它们的真实性和完整性。4、放款:当核实和审批过申请了之后,如果没有什么问题的话,那么申请贷款的公积金中心就会为你办理贷款手续,并且发放贷款。当事人需要按时偿还贷款,并且缴存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会协同贷款的公积金中心督促还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里的钱可以直接买房用吗?

不可以。 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市民需要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无论婚前还是婚后,夫妻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系统上会有记录。如果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购房。 公积金购房注意事项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需要注意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严格按照公积金贷款规定还款,待还贷满一年后在提出提前还贷的申请,且还款额要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在还贷期间,如果出现还款难的现象,应该

南京的公积金可以在外地买房吗

法律分析:南京公积金也是可以在异地买房的,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条款规定也为了推进公积金的异地购房推行,在各省和各直辖市内进行房屋公积金异地互认已经逐步完成,可以在就业地出具相关的缴存证明,同时申请个人公积金的贷款业务。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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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已在南京交了多年公积金,要到外地工作,交当地公积金,以后回南京买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须连续足额缴费。南京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 (二)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开户并且连续、足额汇缴,期限不低于管理中心定期公布的期限。 (三)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建修住房的证明文件。 (四)不低于规定比例的购房首期付款金额。 (五)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六)所购买、建修住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以所购买、建修房屋作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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