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2022新规
一、厦门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2022新规是怎样的?
厦门保障性住房家庭申请条件2022新规:
1.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2.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3.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即2021年)家庭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
4.申请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申请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且符合前款第1项、第2项和第4项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
厦门保障性住房单身居民申请条件2022新规:
1.年满30周岁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单身居民,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2.在本市无住房或者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3.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即2021年)家庭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
4.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5.为保障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正常生活,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当共同申请(监护人属于单位、社区居委会或民政部门等非自然人情形的,由履行监护职责的单位、社区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出具监护证明)。
申请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且符合前款第1项、第2项、第4项和第5项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
厦门:产业园区可利用自有用地建宿舍型保障房
11月29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厦门市产业园区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进行解读。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此次出台的《实施办法》对厦门市工业用地"双控指标"进行了调整,工业项目宗地内允许配建的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比上限,由7%提高到15%,计容建筑面积占比相应提高到30%,提高部分主要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此外,凡属于《厦门市产业空间布局指引(2021年本)》所划定的产业功能区的工业用地,都可以利用"双控指标"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包括新批、已批的工业用地。 据悉,对于该《实施办法》出台后新批的工业用地项目,"双控指标"的相关内厦门: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底前有3万套可投入运营
7月26日,从福建省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提到,此次出台新政系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精神,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的租房需求,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具体而言,《意见》明确,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由政府提供土地、税收、财政、金融等相关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参与投资建设。坚持“谁投资、谁所有”,通过新建、改建、盘活等方式,多渠道扩厦门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2022新规
一、2022厦门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2022厦门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2人取得本市户籍,且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本人必须具有本市户籍;
(2)单身居民年满35周岁且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
(3)申请人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国外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技师职业资格;
(4)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符合条件的骨干人才。
2、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二、申请保障性住房需要什么材料
1、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持有总工会核发的《本市市区特困居民证》原件、复印件;
3、租住私房的提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鉴证的《房屋租赁合同》;租住公房的由单位出具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复印件;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应出具房屋产权证的原件、复印件;
4、社区受理申报材料对原件验证,并在上报的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5、申请对象为孤、老、病、残、急需救助等情况的应同时提供疾病诊断材料、残疾证等有关证明。
厦门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条件2022新规
2022厦门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条件如下:
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
2、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
3、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4、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户及以下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户以上7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
5、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以下,家庭资产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
主管部门应当综合考虑登记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以及个人申请的保障方式等,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候顺序,并向社会公开。对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凡申请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的,要优先安排发放补贴,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实物配租应当优先面向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