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一方还活着能继承房屋吗
父母一方还活着可以继承房屋,具体如下:
1、如果此房屋是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并且去世那一方已有指定继承人的,那么就可以继承;
2、如果此房屋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那么去世那一方也是不可以私自决定夫妻共有财产要如何分配,所以自然而然地,子女也是不能继承此房屋的。
房产继承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申请书;
2、继承人身份证件;
3、原房地产权证;
4、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5、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
6、由市房屋土地测绘中心提供的房屋勘丈表、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
7、房屋估价单。
房屋遗产继承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继承人需要到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需要到死者的所在单位开出继承人证明;
3、到房管部门提交相关资料,继承人的身份复印件、房产证、公证、申请书、死亡证明和最重要的遗嘱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父母还在能继承房产吗
父母还在不可以继承房产,继承必须是你父母去世才可办理。
父母还在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办理过户:
1、赠予,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书面合同。房屋赠与是指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产赠与一般需要双方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并且需要做房产赠与公证。办理房屋赠与手续需要提交房屋赠与申请表、房屋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等资料;
2、买卖,房地产交易是实现房地产商品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经济过程,房产买卖不仅包含了房产占有的转移,也包括了房产处分权的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父母在世可以把房产继承给子女吗
父母在世不可以把房产继承给子女。
当父母去世时,继承才开始。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继承人,父母名下的房产,子女可以继承。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父母在世虽然不可发生继承,但父母可以将自己所有的房产通过签订赠与合同,将房产赠与给子女。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继承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新规定是:继承遗产房过户需要到房产所在的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应当办理继承房产的过户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房产继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被继承人去世,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
2、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
3、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父母在世可以办理房产继承吗
法律分析:父母在世,不可以办理房产继承。《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父母都健在,可以办理继承房产吗?
不可以,继承必须是你父母去世才可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目前可以两种途径办理过户:
一、赠予
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书面合同。房屋赠与是指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产赠与一般需要双方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并且需要做房产赠与公证。办理房屋赠与手续需要提交房屋赠与申请表、房屋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等资料。
二、买卖
房地产交易是实现房地产商品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经济过程,房产买卖不仅包含了房产占有的转移,也包括了房产处分权的转移。
扩展资料
遗产继承范围:
《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