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存缴纳公积金算不算正常缴存?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10-23 08:15:17

公积金补缴算连续正常缴纳吗

公积金补缴,是算连续正常缴纳的。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具有两个特征:
1、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2、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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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公积金补缴算连续正常缴纳吗

【法律分析】:公积金补缴算不算连续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1、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且不得欠缴。申请人申贷时点在当月20日以后,单位前一个月住房公积金未予缴存的,视为欠缴。2、申请人在申贷的12个月内,应该连续正常缴存满12个月。3、单位存在整体逾期补缴住房公积金行为,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视为正常缴存:一是一次性补缴3个月以内(含3个月)住房公积金,二是缴存行为发生在自最初欠缴月份次月起以内(含3个月);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逾期补缴以及非单位整体逾期补缴的,视为非正常补缴。单位一次性补缴超过3个月的,或补缴行为发生在最初欠缴月份次月起计算超过3个月的,申请人须再正常连续缴存12个月后,方能申请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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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补缴一个月算连续正常缴纳吗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房价也随之上涨得十分厉害,相比过去,房价翻了几倍不止,但这也并没有遏制国人买房的热情,甚至不惜高额利息贷款也要买属于自己的房子,而公积金贷款作为其中利率最低的一种贷款方式,深得购房者青睐,但是公积金贷款是需要满足一定的连续缴纳时长的,若是中途断缴一个月的话,再补缴算连续正常缴纳吗?
公积金补缴一个月算正常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连续缴存是指职工及其所在的单位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也就是说,在缴存住房公积金过程中没有发生其中一个月或几个月漏缴或未缴的现象。是否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也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标准之一。

公积金缴纳后如何办理1、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2、初审与评估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3、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公积金贷款有什么要求?1、具有xx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有些城市则规定不得少于12个月。
4、在xx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商住两用房)并具备有关手续、文件和已交付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6、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另外需注意的是,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7、未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大不超过65周岁)。
8、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公积金缴纳期间中断一个月,补缴后算连续缴纳么?

算连续缴纳,因为只要不是跨年缴纳社保,就可以算作连续缴纳。

【法律分析】
1、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且不得欠缴。申请人申贷时点在当月20日以后,单位前一个月住房公积金未予缴存的,视为欠缴。
2、申请人在申贷的12个月内,应该连续正常缴存满12个月。
3、单位存在整体逾期补缴住房公积金行为,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视为正常缴存:一是一次性补缴3个月以内(含3个月)住房公积金,二是缴存行为发生在自最初欠缴月份次月起以内(含3个月);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逾期补缴以及非单位整体逾期补缴的,视为非正常补缴。

【法律建议】
公积金补缴一个月算正常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连续缴存是指职工及其所在的单位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也就是说,在缴存住房公积金过程中没有发生其中一个月或几个月漏缴或未缴的现象。是否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也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标准之一。

【拓展资料】
1、公积金补缴算不算正常缴纳还是要看补缴的时间的,具体是按照3个月的时间划分的。公积金补缴是补缴三个月内的,在补缴成功之后则算是连续正常缴纳的。如果是单位集体补缴的,则是一次性补缴3个月以内住房公积金,并且补缴行为发生在第一次发生断缴的3个月以内,才可以算是正常缴纳的。
2、如果是单位为个别职工补缴的,则需要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劳动合同、人事关系转移证明等相关材料。而且补缴行为发生在刚参加工作或者刚调入工作的当月起12个月之内,可补缴新参加工作或调入3个月以内的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补缴算连续吗?情况一览!

;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越来越多的企业职工在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中,一些职工在公积金中断缴纳后,存在补缴的情况。那么,公积金补缴算连续吗?今天,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当前的公积金政策。

根据当前的公积金政策,公积金补缴是否算连续缴存还是要看职工的实际情况。公积金补缴的情况可以分为单位集体补缴、单位为个别职工补缴这两种情况。公积金缴存够了打算买房?点击进入购房能力评估计算器
单位集体补缴
单位集体补缴只有同时满足另外两个条件才可以算是正常缴存。另外两个条件是:
1、一次性补缴3个月以内(含3个月)住房公积金;
2、补缴行为发生在第一次发生断缴的3个月以内(含3个月);
单位为个别职工补缴
单位为个别职工补缴公积金,需要同时满足3个条件才可以算正常缴存。需要同时满足的3个条件是:
1、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劳动合同、人事关系转移证明等相关材料;
2、单位为个别职工补缴新参加工作或调入3个月以内(含3个月)的住房公积金;
3、补缴行为发生在刚参加工作或刚调入工作的当月起的12个月以内。
如果大家在补缴公积金的过程中,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况,那么就不属于正常缴存。在不属于正常缴存的情况下,公积金补缴后也不算连续。
以上,为大家介绍了什么情况下公积金补缴算连续,希望需要补缴公积金的朋友能掌握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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