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房产证可以加名字吗
法律分析:安置房的房产证加名字也是可以的,但是,因为安置房的房产证办理需要的时间是特别的长的,通常需要三年左右的时间房产证才能办理好。如果安置房是在房产证办好了的情况下加名字的,那操作的手续、流程以及需要交纳的费用基本上跟商品房都无任何差别。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动迁房产证写名字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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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动迁房始终是大家讨论的热门话题,可以说有房子的地方就会有利益上的挂钩。但是动迁房买卖交易也有很多它自己的独到之处,因此在进行交易前一定要先了解其中的利益关系。那么,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了解动迁房产证写名字有什么规定以及动迁房买卖注意事项。
动迁房产证写名字有什么规定
动迁房产证写名字规定只能写原房产证上户主的名字,也就是说拆迁协议中写的是谁的名字,房产证上写的就是谁的名字。若想修改房产证名字,只能等到房产证办理以后进行过户更名。房产证过户需先到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以及协议验证手续,然后再办理评估和公证手续。
动迁房买卖注意事项
1、由于动迁房的买卖交易无法办理预告登记,为出售人一房数卖埋下了许多漏洞可钻,若是出现房价高涨,而违约成本过低的情况,那么出售人就非常有可能将房屋出售于他人。而如果在房屋买卖合同都有效的情况下,并且办理了交付或是房屋登记手续,那么才具有法律效益。
2、动迁房在进行买卖交易的时候,最好是要求按照卖方按照继承人的顺序来签字。因动迁房房产证在取得房产证之前,如果出现卖方发生不测的话,那么该动迁房就有可能会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来进行分割。所以,动迁房买卖协议中最好是按照卖方的顺序继承人来签字,以表示对卖方出卖行为的认可以及对继承权利的放弃。
文章总结:以上就是关于动迁房产证写名字有什么规定以及动迁房买卖注意事项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齐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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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可以任意写名字
法律分析:安置房不可以任意写名字,如果随意写名字可能会导致以后自身的权益无法得带保障。通常都是写户主的名字,拆迁房的所有权人是哪一个,那么安置房产权证上就写相应的名字,如果要写成其他的家庭成员,则必须要做过户或者是变更的手续才可以。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可以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并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安置房产权的名字只能写户主的名字吗?可以写家庭成员的名字吗?
写户主的名字,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谁,安置房的产权人就是谁。
如果写家庭成员的名字,要通过过户或者变更手续。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
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可以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并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需要提供的材料: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
1、拆迁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和代表人身份证件,被拆迁人的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代管人、代理人的委托书或其他代管、代理权资格证明。
2、拆迁单位应提供县以上政府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方案等。
3、被拆迁人应提供享有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4、房屋拆迁协议文本(公证处可以代当事人草拟)。
5、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1、别和拆迁指挥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在某些政府为主导的建设项目中,拆迁方为了推动拆迁进度和便于对拆迁事务进行管理,常设立一个临时机构即拆迁指挥部,在这里工作的人员均是专门针对这个建设项目从相关机构抽调来的,拆迁工作完成了便撤回到本单位。
拆迁指挥无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责任,不能成为合法的拆迁人。因此与拆迁指挥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就会为以后回迁安置带来潜在的风险。
被拆迁人要认清究竟谁是拆迁人,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核对与你签订拆迁协议的是否拆迁许可证上的拆迁人或建设单位。如果两者不一致,就不能与其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2、内容不确定慎签
这类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房屋回迁时间不定;
二是异地安置房屋交付时间和安置地点不明;
三是违约责任没约定。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房屋拆迁
百度百科-安置房
拆迁房房产证写谁的名字
因为拆迁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房屋不动产而签订的协议,因此拆迁协议上需要写被拆迁人的名字,写被拆迁人的名字。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在一般情况下,房产证上的人就是被拆迁人,所以一般应写房产证上登记的人的名字。
拆迁协议可以写几个人名字?
1.原则上只能写签订协议人的名字,如果另一个人与签订协议人属于原拆迁房产的共同拥有人,在办理拆迁房产证时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签订协议人为产权人,另一个人为共同拥有人)。
2.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补助、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3.对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除给予补偿外,还要优先给予住房保障。新条例重视对被征收人的补偿,争取使被征收人满意的基础上实施征收,这样就减轻被征收人以往对低补偿拆迁的抵触情绪,减轻征收工作的阻力。
拆迁协议纠纷怎么处理
1、行政裁决
国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行政或司法强制
(1)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
(2)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