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需要子女去做公证吗?谁有什么建议呢?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10-25 17:15:07

父亲去世子女继承房产是否需要做公证

法律分析:房屋继承必须公证,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不能直接进行房地产权属变更的登记,需先进行“继承权公证”。继承人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死者死亡证明以及单位或街道开出的有关证件材料,到公证部门(市房产中心大厅设有公证窗口)进行“继承权公证”,经审核后继承人将得到“继承权公证书”。  公证时,需要所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到公证部门签字同意,包括逝者父母(如果在世)、配偶、所有子女(若有子女先其去世的,由子女的子女到场,子女的子女若为未成年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到场代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房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

一、房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
1、房产继承不需要公证。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如果想要公证的,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2、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二、房产继承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房产继承需要的材料如下:
1、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2、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等材料;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房产权属证明材料;
5、法律规定的其它材料。

办理房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你怎么看?

房产继承不一定需要公证。继承有三种方式:方式一:走公证继承。这种情况适合于继承人关于继承没有争议的情况。无论去世人生前是否留有遗嘱,只要继承人之间没有争议,都可以走公证继承。方式二:直接走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继承的遗产是房产。理论上跟方式一相同,实操过程中,其实适合于法定继承、没有争议的情况下。方式三:诉讼。适用于继承人对于遗产继承存在争议的情况。


办理房产继承如果你有合法遗嘱,可以拿着遗嘱找个公证处直接办理继承公正。这个公正比较严格,公证处要确定遗嘱的真实性,还要家里其他亲属到场签字,有的公正处还要墓碑照片,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都要齐全!如果没有遗嘱,你的直系亲属,包括法定继承人。他们都愿意放弃继承,由你一人继承全部房产,那他们必须分别也要做弃权公正。


如果法定继承人之间出现分歧,并且法定继承人之间无法解决这分歧,那这种情况下,就需要通过诉讼程序来办理继承。通过法院的诉讼程序来确定法定的继承人,从而确定继承人之间的继承份额。法院诉讼需要开庭,需要诉讼,需要法院文书,因此过程比较长,并且比公证继承相对复杂一点。如果你觉得复杂,你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委员会来确定法定的继承法人,这样也是合法有效的。这就比诉讼程序要快一点,并且也是合法有效的继承手续。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人们对个人财产保护的意识也在不断加强。 房子是个人财产中最主要的一项财产,房产的继承问题也成了当今社会的热门话题。 办理房产的继承公证可以解决目前出现的大部分房产继承矛盾,关系到公民的切身财产利益。

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吗

房产继承往往在生活中经常发生一些纠纷,情况严重的甚至导致一些家庭破碎,所以对于房产继承上很多人会去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在今年又有说法房产继承不需要公证了,那么事情真的是这样吗? 房产继承不需要公证了 于今年的7月,国家司法部出台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这份通知的出现,意味着房产继承公证已不在成为不要环节了,虽然成为了无需公证,但很多人在一些意外发生前,还是会选择对其进行公证,避免已结不必要的麻烦。 房产继承公证需怎么办理 因房产继承、受遗赠取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决定是否需要公证;如果需要公证需到公证机关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1

继承父母的房产需要公证吗

子女继承房屋不是必须要求公证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的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
一、子女继承父母房产需要公证吗?
子女继承房屋不是必须要求公证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的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
全部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够协商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不动产分配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的需要的材料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全部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的或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则需要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诉讼,待法院判决或调解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父母房产子女继承
二、子女出资购买房屋给父母居住房产继承是怎么样的
(一)如果子女出资给父母买房后,房子给父母居住,但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出资人自己的名字,这种情况下,不存在遗产继承问题。父母去世后,房子仍然是出资的子女所有的。
(二)如果子女出资给父母买房后,房产证上的名字是父母的名字,这种情况下,房子是属于父母亲的,父母去世后,房子属于父母的遗产。所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都有继承权,应当依法办理继承手续。
(三)如果子女出资给父母买房后,房产证上的名字是父母的名字,而父母亲对子女出资建房的钱有借条写给子女的话。这种情况下,房子是属于父母亲的,父母去世后,房子属于父母的遗产。但是,借条属于父母的债务,依法应当先还清债务,还清债务后的部分,所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才能依法办理继承手续。
三、子女继承父母房产过户手续费用多少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过户手续费的具体数额根据不同的地区会有所不同,需要咨询当地的房管局。一般房屋的继承过户会包括以下三项费用:
(一)房屋公证费:40元/平米 x 产权证面积
(二)继承公证费:80元/单
注:继承的房产再次转让出售时个人所得税按照所得征收20%,不过只要是符合家庭唯一住房和购买超过5年的话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而且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政策同样适用。
(三)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房地产价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差额定率累计计费方式即分段计算总额,按价格总额大小划分费率档次,分档计算各档的总额,各档收费累计之和为收费总额。各金额区间乘相应费率后的总和为所应计的费用。
例如:100万以下 x 5‰ 101以上至1000万部分(如有) x 2.5‰ 1001以上至2000万部分(如有) x 1.5‰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第十五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
(一)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
(二)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重点查看下列情况:
(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查看房屋坐落及其建造完成等情况;
(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查看抵押的在建建筑物坐落及其建造等情况;
(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查看不动产灭失等情况。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前进行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一)政府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二)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
(三)依职权更正登记;
(四)依职权注销登记;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告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以及不动产所在地等指定场所进行,公告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公告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及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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