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利用地可以建设吗?有限制吗?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10-31 17:15:14

未利用地可以建设吗

一、未利用地可以建设吗 未利用地可以转变为建设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后,可以办理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44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二、什么是未利用地 未利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含耕地、林地、草地、农田交通、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和建设用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以外的土地,主要包含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等。 未利用地包含

未利用地可以建厂房吗

法律分析:对于未利用地是可以建厂房的,但是需要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办理相关手续才行,否则就是违建。未利用地不属于耕地,未利用地指的是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它是按照土地用途分类的。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将所有的土地分为12个一级地类,根据用途分类,73个二级地类中有11个属于未利用地。耕地是一级地类,分为水田、水浇地、旱地这三个二级地类。这三个二级地类,都属于农用地,不属于未利用地。而未利用地和农用地是一个等级,因此,未利用地不属于耕地是可以建厂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其他草地可以建宅基地吗

未利用地是可以建设的,但是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才行。如果未经允许擅自在未利用地上建设,会被相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根据土地用途,可以将土地划分为三大类,其中之一的就是未利用地。
宅基地有哪些特征?
1、农村村民实行一户一宅制。即每户农村村民只能在一个地方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的宅基地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我国地域辽阔,人们的生活习惯和自然环境差异很大,各地对住宅的要求也各不相同,对宅基地的面积也相差较大,无法制定全国统一的标准。
2、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只能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的土地。
3、农村村民建住宅,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要公开、公平和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农村未利用地可以建房吗

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主要包括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等。

我国法律规定,未利用地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

未利用地上违建怎么处理

问:针对非法占用未利用地进行建筑如何处罚的问题,执法人员有不同意见:一种观点认为,不论建筑物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拆除违法建筑物,可并处罚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违法建筑物,可并处罚款。另一种观点认为,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责令违法行为人退还土地,而对于违法建筑物既不能拆除,也不能没收。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拆除”和“没收”均指农用地上的违法建筑物,而未利用地不属于农用地。这两种观点,哪种理解是正确的?如果责令违法行为人退还土地,而当事人拒不退还,法院也不予执行,又该怎么办?

答:对于在未利用地上进行违法建设行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退还占用的土地。另外,对于此类建筑物,也可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进行拆除或没收,或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据该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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