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私房产权是岳母的,我和老婆儿子有单独户口(非农)。但是一直和父母住在一起 。我是安置对象吗?
你和你老婆、孩子户口本上的住址在哪?如果不在你岳母的住址这里,就不是安置对象。拆迁补偿私房产权是爷爷的,我和老婆儿子有单独户口(已分户)能单独签拆迁补偿申请安居房吗?
如果你们户口登记地址 还在被拆迁的房子,那有权要求单独签补偿协议,并根据条款拿到安置房。要是户口已经迁出,并且房产证没有你名字,那你其实只是有继承遗产的权力,没有这个权利。 根据你说的,奶奶立了遗嘱公证。但是你奶奶还没有死,你奶奶随时有权更改,这部分现在并不算你的财产。至于你爷爷那一半,虽然说了平分,但是你们没有修改房产证,只是私下协议,这样基本上是拿不到安置房的。 总的来说就是要是房产证上有你名字,那你就有权力要求。(这有过案例)我离婚了我和我女儿+户口都在在娘家+现在娘家要拆迁了+能不能享受房屋安置和而且我们一家人都是非农户
您和女儿是否可以享有房屋的安置,需要根据当地当时的拆迁政策予以确定是否享有拆迁补偿。因为,不同的地区,拆迁政策也有所不同。有些地区是按照户口上的人数进行补偿,有些地区是按照房屋面积来确定补偿款,因此,建议详细咨询一下当地政府,了解一下具体的拆迁政策。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我是非农户口老婆和小孩是农村户口请问房屋确权怎么确?
农村自建房确权实际是宅基地确权,好多人下意识将宅基地确权称作房子确权,房子严苛说成办理房产证,但乡村宅基地上房子是没要求办理房产证的,宅基地特性是集体全部,办理房产证代表着宅基地特性民营化,只有将宅基地准许为商业服务土地的农村自建别墅才能够办理产权证。因此,农村自建房确权实际是宅基地确权,即申请办理宅基地所有权资格证书。
原先的农村户口和非农户口早已改革创新统一为居民户口,有一些原非农户口落户口在村内集体,如今一样归属于村内集体组员,跟老婆孩子的原农村户口是一样的,以谁的名誉确权都一样。假如户口迁移村内集体,确权在自己户主跟确权在老婆小孩户头顶,特性上是不一样的。
虽然之前农转非,但己经不区分农牧业和非农业户口,但凡户口落户在村内集体的居民全是村内集体组员,都具有宅基地一户一宅的使用权,按照目前宅基地最新政策都还没颁布执行的情形下,将宅基地确权在老婆孩子的户头顶比较合适,最少而言确权在老婆孩子的户头顶,不受影响如今新创建、改造、改建的权利。
农村自建房确权,要以“户”为基准,一般来说,是确权在改每一户都主的户下。但,也有些时候,能够确权在其他成员的名下的。但是像提问者这样的事情,自身归属于非农户口,而老婆小孩是农业户口,那样农村自建房确权时,最好确权在老婆或者孩子户下。做为农村自建房确权,其中还有很多情况,确权在农村户口组员户下,与确权在非农业人口户下,针对该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的使用期限拥有天差地别。房子做为私人财产在确权上,不论是确权到农村户口或是非农户口户下,都一样有着该房屋产权证明。而房子下宅基地的使用权却不同,假如乡村的房屋确权在非农业人口户下,那么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也是有限制时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