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一、公积金贷款的定义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借款人具有城镇户口,本人及所在单在本市按照缴纳公积金一年以上,有稳定的收入,有自购房合同协议和规定的首付资金,有贷款抵押或质押物。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手续及流程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人具有城镇户口;
2、本人及所在单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从后往前推算);
3、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
5、有《民法典》规定的资产为贷款抵押或质押;
6、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抵押物财产保险;
7、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入证明
1、公积金贷款工资证明是需要去工作单位去开具的,一般都是由人事部门负责。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朋友在申请贷款的时候,已经处于离职状态,,或者刚去新公司不久,这样的情况下银行一般是不会同意你的贷款请求的。所以想要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朋友,在贷款之前好不要轻易换工作。
对于像个体户这样无法开具工资证明的,可以向银行说明情况,并一个银行流水做还款能力辅助证明。
2、公积金贷款工资证明的填写要求是什么?
(1)工资金额要如实填写,填写金额以实发工资为准;
(2)一定要加盖单位工资主管部门印章或单位公章,印章的主体名称须与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开户名称相一致;
(3)证明出具时间为申请日当月或上月;
(4)入证明尽量使用打印件,以免出错;
(5)工资证明一定要提供原件,即公司盖章部分必须是红色的鲜章,不能使用复印件(不论是黑白件还是彩印)。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如您在深圳市的中国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您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70年;
4、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5、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6、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7、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8、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请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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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
扩展资料: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必须提供房产抵押、权利质押、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担保方式。
1、房产抵押担保方式指不转移您对房产的占有,而将房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2、权利质押担保方式指您或出质人以合法有效的财产权利,如国库券等符合规定的有价证券作担保。
3、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指由第三方具有保证资格的法人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人必须是具有保证资格的法人(国家机关、学校、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保证人)。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 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 出境定居时;
(5)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偿还方式:
根据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应在贷款发放后的次月按月还款,具体方式有两种,由借款人自行选择:
1、每月1-20日到贷款银行用现金偿还贷款本息;
2、委托贷款银行代扣偿还。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还款协议书》,并办理个人还款储蓄卡。借款人可以一次预存多个月份的还款金额,也可以在每月20日以前就近在银行储蓄所存入足额的还款金额,由银行直接从借款人储蓄帐户中扣划应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可以提前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本息,也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
1、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将按照贷款实际占用的天数重新核定借款人剩余部分的贷款本息。
2、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息,贷款银行按剩余的贷款本金重新计算借款人的月还款金额或贷款期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有什么贷款条件
现在很多人都想要买一套房子,有一套房子才会有家的感觉。只是现在大部分人无法全款买房,只能选择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快来看看吧!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一、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1、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公积金缴存证明;
(3)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4)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二、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
1、申请。借款人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书面申请书,并如实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以及相关资料;
2、初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资格、贷款金额、期限等,初审合格后由管理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3、评估。申请人接到《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后,拿着该通知单到指定的评估机构,对将要购买的房屋进行价值评估,如果是经济适用房就可以不用评估;
4、审核。申请人拿到由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后,再拿着《评估报告》和初审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货款审核,若审核通过,管理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5、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
6、签订借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