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障房哪些人能申请 杭州保障住房申请条件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11-17 08:15:20

杭州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一、保障房分类
保障房是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
1、公租房
由政府主导投资、建设管理,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租赁给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毕业生和创业人员的保障性住房。
2、廉租房
政府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廉租房提供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减免为辅。
3、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是由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二、申请条件
公租房
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下同)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
3.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
(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持有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
5.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
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廉租房
(一)至少有一人具有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下同)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并居住5年以上;
(二)持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杭州市区级困难家庭救助证》或《杭州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杭州市区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的倍(含)(2014年12月1日以后杭州市区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的倍为每人每月1650元);
(三)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或3人以上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含)以下。
经济适用房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不让保障房空置,切实为困难家庭提供便利,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条件才能得到明显改善。

杭州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保障性住房申请的条件: 1.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2.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 医保 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3.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4.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5.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6.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杭州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2020

根据杭州保障性住房政策规定,申请杭州公租房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因服兵役或外地就学等原因户籍未在本区的应提交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2.有下列三种情形的,需提供相关人员的户口薄和身份证: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包括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下同)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
(二)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1172元;
3、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房。
(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持有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持证满2年,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1172元;
5、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房;
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1)将自有住房或承租公房转让或改户给父母、子女或孙(外孙)子女满五年及以上,且该住房尚在的(包括该住房已拆迁,拆迁安置房尚在的);
(2)户口在父母或子女住房处(包括户籍分立和单独居住),且住房尚在的;
(3)实际居住父母或子女住房的;
7、婚姻状况证明。
(1)结婚的提供结婚证。
(2)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
(3)单身的提供未婚证明或未再婚证明。
8、住房情况证明。
(1)承租公房的,提供公房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
(2)自住私房的,提供房产证及土地证。
(3)房屋拆迁的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和附件(复印件盖拆迁单位公章)。
9、对持低保证、扶助证或特困证,或属于优抚对象、家庭主要劳动力为一至二级残疾、无赡养人的老人等特殊困难家庭或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需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应证明材料。
10、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杭州保障房申请条件2022

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1、租房者在本地没有住房或者是其住房面积低于当地规定的标准;
2、租房者的家庭收入均低于法律规定的标准;
3、外来务工人员需要在本地就业达到当地规定的年限才可以申请;
4、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5、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公租房申请材料有什么:
1、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3、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
4、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5、申请家庭成员承租公房的提供公房租赁凭证;
6、申请家庭成员自有私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未办理产权证的提供正式房屋销售合同或其它可证明房屋权属及面积的凭证;
7、申请家庭租住私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杭州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2020

杭州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包括两类人:第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但这类人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2185元;3.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第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同时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2185元;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法律依据:《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杭房局〔2011〕198号)》九、(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5年(含)以上;2.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规定的标准,该标准由市住保房管部门在每期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公告中明确;3.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2.申请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申请人毕业未满7年;4.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一年(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一年(含)以上完税证明;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的住房资助能力低于规定的标准,该标准由市住保房管部门在每期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公告中明确;6.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规定的收入标准,该标准由市住保房管部门在每期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公告中明确;7.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一年(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一年(含)以上完税证明;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的住房资助能力低于规定的标准,该标准由市住保房管部门在每期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公告中明确;5.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规定的收入标准,该标准由市住保房管部门在每期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公告中明确;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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