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12-06 08:15:21

工业用地过户手续有哪些?

工业用地办理过户手续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开具土地出让金收据;取得所在地政府土地批复文件,于60天内缴纳土地契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定位图、宗地图和地籍调查表;填写工业用地过户申请登记表,到土地局地籍科办理入户手续,索取土地证。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程序是什么

一、工业用地的 土地使用权转让 的程序是什么? 1、转让、受让双方向所在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如实申报转让价格,申请转让方提供原 土地出让 合同和原立项文件或项目投资协议,受让方提交拟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等资料。 2、所在镇街道负责初审转让方用地是否符合工业用地转让条件,受让方是否符合开发区(工业功能区)规划、镇街道产业布局规划、产业准入条件、用地及建设要求等。对转让方用地须经相关中介评估机构对已投资状况进行评估,根据原土地出让合同,对履约状况进行评价认定。 3、初审并通过评估符合转让条件的,转让方案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窗口审核受理后将受让项目可行性报告等相关资料提交市工业项目准入评价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组织准入评审。通过评审的,凭评审意见书先办理转让 房屋所有权 过户,然后再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 4、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 转让合同 。转让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 法规 规定和原合同及《产业用地投资建设协议》的约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全部转让后,原土地出让合同和土地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二、工业用地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已支付全部 土地使用权 出让金、滞纳金、 违约金 及相关税费,并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2、不改变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和建设规划条件等。对于受让人拟改变原工业用途中不同行业类别的,应取得规划建设、经信等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根据有关政策相应调整土地出让合同;属于特殊行业的,还须征得安监、环保、消防等部门同意。 3、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外,投资额已达开发投资总额25%以上,且实际开发建设建筑面积已达到合同约定开发建筑总面积25%以上。 4、土地权属无争议、无违法用地(或违法用地已处理完毕)、无违章建(构)筑物、未设定 抵押 ( 抵押权 人同意转让的除外)或他项权利登记。 5、工业用地一般不得分割转让,如分割转让的,须经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安监、消防等部门批准。 6、受让方实施新建、扩建、改建工业投资项目须符合我市工业投资项目准入评价要求。 7、已达到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转让前提条件。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土地所有权 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所以说,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并不是双方只要达成一致的意见就可以了,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在转让的时候必须要经过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的审核,而且土地使用权转让以后的使用期限也不是重新计算的。另外,土地使用权允许转让也有一定的条件限制,转让的流程要依次进行。

工业用地转让怎样办理过户

法律主观:

工业用地转让手续需要交易当事人提供转让协议,承办人审查和现场调查,审查评估报告和转让协议应填写转让审批表,报中心和局领导审批,并缴纳规定的税务变更登记。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建筑工业用地如何过户

工业用地办理过户手续需要交易当事人提供转让协议,承办人进行审查与现场勘察,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通过填写转让审批表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交纳规定税费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购买工业用地两年,因没过户怎么办手续

办理方法:1、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缴纳土地出让金。
3、开具土地出让金收据即可。工业用地转让的条件:当工业用地低于两年还没有开始建设,可以用以转让,并且需要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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