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房产证,办理房产证的流程是什么?
办理房产证的流程如下:
1、初始登记通常,在购房者正式交房之后的 30天内,开发商会将楼盘资料送到房管局备案,而购房者则需要在60天之内到房管局办理初始登记,然后再到指定的窗口领取并填写《房屋权登记申请表》,最后再将填好的表格拿给开发商签字盖章即可;
2、拿测绘图因为房管局需要确认房屋的面积大小,所以在办证的时候,需要购房者提供详细标注面积的测绘表,并以此为依据确定房产证上的信息。通常,这份资料是直接找开发商拿,或者是到开发商指定的计量机构申领,如果没有,需要向登记部门申请测绘;
3、准备申请资料办证的过程比较复杂,需要用到的材料比较多,购房者在领取申请表的时候,就应该提前咨询好所需资料,然后再根据要求准备。申请房产证所需资料包括购房合同、预售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购房者身份证明等等,注意一些开发商提供的复印件需要盖章才能生效;
4、交公共维修金、契税等费用在提交申请资料之前,还需要先缴纳小区公共维修以及以及契税等费用,通常,公共维修基金是由银行代为收取,之后再转交给物业公司,而契税则是在房产交易中心进行缴纳的,注意在购房过程中,缴纳的所有费用都务必保留好缴费凭证,否则容易影响办证时间;
5、提交申请缴纳完相关费用之后,携带缴费凭证以及之前准备好的购房资料到房产交易中心提交申请,因为每天办理业务的人都很多,所以在申请之前,必须要先核查资料的完整性,以免耽误双方的时间;
6、领取房产证房产交易中心窗口的行政人员在受理购房者的申请之后,会有一张领取通知书,购房者需要根据通知书上的时间到指定窗口领取,注意在领取的时候,还需要缴纳印花税、登记费以及制作工本费。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房产证该如何办理,具体流程是什么?
1、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办理房产证流程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至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2、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 3、拿测绘图/表: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办房产证的流程是什么?
一、房产证通常是开发商办理,可以去找开发商代办,因为有些资料还要开发商提供,比如:测绘图纸、确权证明书、交易监证书、交易监证书明细表、开发商的公司营业执照复件等资料。
二、通常办证需要填报并提交以下资料(即流程):
1、申请书(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房产局有空白的申请书,要开发商盖章的)2、身份证(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领取测绘图纸(开发商在当地房产局测绘部门领取)4、增量房确权证明书(房产局有空白的申请书,要开发商盖章的)5、交易监证书(房产局有空白的申请书,要开发商盖章的)6、交易监证书明细表(房地产交易监证明细表上盖房地产公司公章2份)7、购房合同
8、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白纸裱贴好)
9、完税证明(白纸裱贴好)
10、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单身证明)
11、户口本(城镇户口)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户口不在城区的)提交以上资料7个工作日后户主即可凭身份证去当地的开发商或房产局领取房产证。
办理房产证流程是怎么样的
法律分析:房产证办理流程:
一、提供所需材料,
二、进行产权登记,
三、契税税率及缴款书的办理:
1.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销售发票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提供销售合同及最终补充合同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4.若开发公司代为办理,则派遣员工时应出具公司盖章的证明书。
四、注意事项:保证合同﹑发票﹑测绘报告等各个凭证资料的内容一致性,认真核对,确保措辞﹑各项数据﹑日期等一致无误。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第十五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
(一)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
(二)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重点查看下列情况:
(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查看房屋坐落及其建造完成等情况;
(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查看抵押的在建建筑物坐落及其建造等情况;
(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查看不动产灭失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