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公积金如何提取

当前位置:首页 > 市场动态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3-01 15:41:23

肥西公积金在哪提取

肥西公积金在肥西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具体的地址是在肥西县上派镇青年南路与体育路交叉口蓝城丽景湾小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之前,需要先咨询一下自己是否符合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同时也要准备好相应的资料,这样可以简化提取的流程,缩短时间,也有一部分的地区已经开通了在线提取,可以先登录一下当地住房基金的官网,自行进行查看。

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搭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出境定居。

5、偿还自由住房购房贷款本息。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以用账户当中的余额来支付房租。

7、患有重大疾病,提供二甲医院以上的证明之后,可以用账户当中的余额用来支付医疗费。

吉屋房产百科,更多买房必须知识

公积金如何提现出来

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符合规定的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2、到所在单位,申请出具提取证明;

3、携带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以及其它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的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合肥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法律分析:公积金提取普遍操作方法如下:1、准备资料。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根据不同地区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单位盖章。职工在所在单位领取并填写申请书,单位需要签字盖章。3、带材料到开户行办理手续。职工携带相应材料,到工资卡开户行进行办理相关手续。4、管理中心审核资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提取条件。5、公积金提取。确认无误,办理提取手续。款项将汇入个人储蓄账号中,职工可自行提取。第一次提取公积金的话,是可以一次性提取的。但是额度有限制,剩余额度不能低于一年的缴存额。如果是贷款买房以后每年可提取一次,这个额度也有限制,余额不低于一年缴存额,提取额不超过一年按揭额度。住房公积金分在职提取和离职提取,非销户提取和销户提取等不论哪种性质的提取,只要符合相应条件,都可以一次性全部提取。我国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安徽公积金如何提取

但是如果辞职满2年的本市户扣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劳务合同解除的证明,公司提供的公积金的相关材料以及公积金提取的证明的原件还要复印件就可以去柜台办理一次提取公积金的业务了。如果是外地户口的话,那么辞职之后就可以直接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一次提取的业务了。根据我国公积金的管理条例来说,离职不是提取全部公积金的法定条件,所以离职后我们只能部分提取。只有符合偿还购房贷款、出国定居、离休、退休、购买住房、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并且与公司已经解除了劳务合同的等条件之一的人才可以一次性的提取公积金。正常离职我们可以提取部分的公积金。正常离职之后,如果想要提取公积金,应该首先登陆公积金的官网进行网上查询,确定卡里的余额。金额确定之后就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如何提现出来

1、单位职工可向其所在单位申请提取公积金事宜,由单位出面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2、职工符合提取公积金条件的,可向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以及其它相关证件),由单位给予核实并出具提取公积金证明。

3、单位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5、对于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在3日内将公积金存入职工个人银行账户中。

6、对于单位不按照职工申请办理提取公积金的,职工个人可携带身份证件等有效证件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督促单位办理,在经管理中心督促后仍无回应时,管理中心可依个人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

市场动态本月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