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来帮我分析分析这个关于房子产权债务问题?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11-24 11:25:04

婚前买房,买房合同和房产证上都是两个人的名字,按揭是我的公积金贷的,离婚债务和房屋产权问题怎么划分

我们现在就在具体分析婚姻中财产的划分 先说最多人关注的——房子 我国房产都是以登记为准, 就是说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就算谁的财产(结婚中也有只一方名字算两方财产的,这是特殊情况,后面我会专门说明) 然后房产证的名字一般直接和合同挂钩, 合同上签谁的名字, 那房产证上一般就办谁的名字。。 这是基本原则, 我们接下来就按情况分析: 1、婚前,男方或女方单独出资买房子的(可能是一个人或双方的名字) 一般来说婚前男方或女方单独出资(非共同出资)买房很少会属两个人的名字的,那个手续办理起来稍微麻烦一些,很多房地产公司干脆就说未婚的只能个人买房,他就是怕麻烦的手续和后续可能的纠纷,其实做个约定是可以未婚共

离婚房产及债务分割问题,大家帮帮忙!

首先,你是可以要求监护权的,因为你有明显的优势,老公出轨,对家庭也没尽到什么义务,对孩子的成长环境不好,这是争取抚养权很重要的一点优势。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你要是能掌握同居的证据,他就不得不离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

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房屋产权知识明晰

关于房屋产权的问题,是买房的重中之重,必须要提前进行了解。 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房屋产权的相关知识,内容涉及房屋产权查询流程、房屋产权年限和房屋产权证明等。希望各大家实际的帮助。

房屋产权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文件。这里需要知道的是,房产证并不可以随便查询,申请人只能查询自己名下的房产证,如果想要查询他人的房产证,则需要出示公证委托书。

70年后产权到期之后怎么办?

这里大家必须要知道的是,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所有,70年后房屋产产权到期之后的处理方法也是依据这个原则进行的。那么,具体的处理办法有哪些呢?小编在这里给大家掰扯掰扯。

1、国家收回

这里有两种情况,一个是国家收回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另外一个则是国家回收土地,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2、重新签订合同,把出让金缴上

土地出让金的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房屋产权查询流程如下:

第一步: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证件。

产权证书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工作证和户口簿;资格证件是指查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第二步:向有关房地产管理部门查验所购房地产产权的来源。

具体内容包括:房主是谁,假如为共有财产,则应注意各共有人的产权比例及拥有权形式;档案文号,即该宗交易的文件编号;登记日期,此日期为该项交易的签订日期;成交价格,即该项交易的成交价;其他内容,如房屋平面图等。

第三步: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

房屋产权记录只登记了房主拥有产权的真实性以及原始成交事实。至于该房屋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务和责任,则必须查验有关的证明。

以上就是小编和大家分享的关于房屋产权的相关问题,在购买房屋的时候房屋产权问题是重中之重,却被很多购房者给忽略了。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买房的时候不要还在看表面的问题,这些看不见的问题若是产生纠纷麻烦更大。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2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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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来讨论这个问题

人已过世,生前的房贷是否还要继续还呢?我想这个问题是很多人都想问的,无论购房者是因什么去世的,房贷还是存在的。很多人可能都觉得人都死了,那当然房贷也会随着人的死亡而终结,可是事实上真的是这样吗?事实上,还真的不是这样的!因为人死后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其贷款债务也一样由继续人继承。不过,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

一、有继承人的,房屋抵押贷款债务由继承人继承,并继续还贷

因为,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意思就是说,如果房屋抵押贷款人有遗产继承人,那他的继承人也同时要继承其贷款债务。

然后,遗产要结算其生前债务,如果遗产不够还,继承人可以自行选择要不要为死者继续偿还贷款债务。

不过,像按揭房屋抵押贷款这种长期的债务动辄几十、几百万的,死者死后遗产可能根本不够抵偿,而其继承人也不愿意或无能力为他代偿的话,银行可能会请求法院将死者遗留的抵押房屋进行拍卖,用拍卖所得来补偿自己的损失。若拍卖抵偿后有剩余部分,继承人也可以继承这些财产。

二、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死者遗产,其房屋抵押贷款不需要代还

同样是我国《继承法》中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也就是说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死者留下的遗产,那死者留下的贷款债务也会被一并放弃,继承人不需要偿还。不过,如果按揭抵押贷款的房子还没有办下来产权证的,房产由开发商处置,同时开发商也因为担保责任的关系需要为死者偿还这些银行贷款。如果已经办好产权证的,银行则会将死者按揭抵押中的房屋进行拍卖,用拍卖所得来抵偿房贷。不足部分银行也不能再追究,多出部分继承人也没有权利再继承。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房子没了,比如因为地震倒塌了,房贷还是需要还的。因为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以及和借款银行签订的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约定,就仍有义务还清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原因就是通过向银行借钱的方式将房款全额支付给开发商,所以和开发商已经没有关系了,剩下的只有和银行的借贷关系了,而房子只是作为保证的抵押物,所以不能以房子倒了为由不向银行还房贷。

结论:

人死后房贷还要不要继续偿还,得取决死亡人的财产继承人或者受赠人是否愿意继承其遗产。选择继承,房贷就还由继承人或受赠人继续偿还下去;选择不继承房贷债务即可终止,但房子也随着失去。

如果房子过完了户,买方却不结清尾款,这时候房子算谁的?

按照法律上来说,既然卖家已经履行了房子过户的重要合同协议,那么该房屋的产权已经属于买家了。但买家还有尾款没有支付,卖家也因此很大可能要面临着法律风险。

如果买家是恶意不还尾款的,卖家该怎么做?

这个时候就要担心买家是否拿房子来做其他抵押、转让的事情。卖家应第一时间到当地的房产局,通过查询交易标的房产和作为担保的房产产权情况,然后补充协议:“交易现状及双方约定在未付清房款的情况下不得转让抵押该房产的抵押担保手续,最后在房产局进行备案。这样做就能避免进一步的损失,以防落名人抵押、转让房产。的抵押担保手续,最后在房产局进行备案。这样做就能避免进一步的损失,以防落名人抵押、转让房产。

如果买家是因为征信问题贷款不了,卖家该怎么办?

按照买卖合同的法律性质来讲,买房不履行尾款支付就属于违约行为,如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仍未付款,卖家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所以卖家这时可以把房屋过户回来。

如合同未到付款期限,这时候卖家可以发通告买家限期支付尾款,若买家逾期,卖家也有权利解除合同,可以把房屋过户回来。

如何避免发生以上这种情况呢?

如果房子能够一次性全付,那么也不存在查询买家征信操作。不过现实中还是比较多人按揭买家的,这时候卖家一定要先清楚对方的征信情况和贷款额度,只有这样,你才能确保接下来对方有能力还清尾款。

卖家应该在签订合同过户之前,让对方先联系银行进行贷款额度评估,确保没有问题就可以签订过户合同了。

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二手房市场里,有的买家需要向银行申请房贷才能还清尾款,但由于买家着急解决居住问题,希望卖家能允许先给首付就过户。这时候卖家就不知道该怎么抉择了,不想失去客源又担心不交尾款。

是要给他先过户,还是等到尾款再过户呢?

一、首先,要先过户

能够全额支付当然最好,但如果要先交首付再付尾款,这时候就得房东先同意过户。

因为如果不过户,银行是不会同意放款的,这样买家也不可能有房贷,自然卖家也收不到尾款。

这是正常流程。

二、其次,合同约束

既然正常房贷流程是这样的,那么卖家就只能通过合同约束的方式去控制一些风险。

比如,合同里面规定如果银行放款不成功,那么就需要买家自行履行支付;又比如,在收到尾款后,再完成所有的接房手续,再到一系列的物业交割等。

那么房子过户后银行多久能够放款呢?

这个时间是不太一样的。要根据个人办理的贷款形式,形式不同,收到银行放款的时间就不一样。

1、如是商业贷款,一般需要办完房产证后的15个工作日,才能收到放款;

2、如是公积金贷款,一般需要7到15个工作日,时间相对比较快;

3、如果是两种组合贷款,那么需要的时间会更长,一般需要2个月甚至6个月时间,才能收到放款。

总的来说,二手房的交易是非常复杂的,但二手房的程序流程是始终如一的。所以千万不要随着自己的性子来随意打乱交易程序,这样不但房管局不认可,银行不认可,最后就没有办法进行正常的买卖,也会给卖家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最后: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首先,卖家应配合买家进行产权调查,以确保房子能够进行安全的买卖;买家也应该配合卖家出证自己的购买能力,以确保双方能够顺利履行协议。

其次,现实中,人们会选择信誉度高的房产中介公司来帮助双方达成交易,那么在此也提醒大家,应该找正规的大中介公司,因为万一出了什么问题,他们一般会有相应的对策,有自己的专门律师团队。

最后还要提醒大家,现实中存在不确定因素有很多,例如付款方式、时间等重要问题,必须落实到合同上,不可全权委托中介或不熟悉的人办理。同时作为房产中介,不能为了促进交易获取中介费,向双方隐瞒一些可能影响交易的重要信息。

总而言之,小心驶得万年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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