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公积金怎么办,单位没有给员工交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2-10 11:24:32

公司不交公积金怎么办

法律分析:
一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二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
2、医保账户可随人划转。
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当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同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机构转移。这意味着,只要你在新就业地参保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真实的参保信息,那么所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事情你都不用再费心了。
3、工伤及生育保险
这两种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4、失业保险转移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如需办理手续,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5、公积金异地购房只能一次性提取
按规定,个人到外地工作,如果他在外地的工作单位已为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那么他就可以将在原来住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转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办理时,该员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给在原居住地的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
而员工个人档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要在十五天内办理社保和档案转移。而如果当事人一时没有新单位,可以暂时挂靠原单位。
因地区差异,各个省市会有所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社保局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官方回答为准。
以上知识就是社金管家对“社保跨省转移新规和转移的程序”问题进行的解答,社保关系的转移没有统一的规定,当事人要进行跨省社保转移的,更好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如果您还是不清楚怎么办理社保转移,也可以将社保交给专业的代办机构,可以节约人力和成本,将精力放在公司主要业务和公司竞争力上,集中发展企业,而不是将精力浪费在一些不必要的事情上。
社保不断缴,就找社金管家!社金管家为您提供青岛社保代缴、青岛社保补缴、青岛公积金代缴服务。自由职业者希望得到社保保障又无法个人缴纳社保作空档期不想社保断缴社金管家一键代理。

法律依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不给交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公司不交公积金,劳动者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
住房公积金性质:
1、保障性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
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特点:
1、普遍性
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
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
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单位不给上住房公积金如何解决

现实中,我国有法律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实践中,多数单位仅仅是购买五险却没有买公积金。那如果遇到单位不给买公积金的情况,此时应该怎么处理才是比较好的呢?我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介绍。

一、单位不给上住房公积金如何解决
单位不给买公积金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此时员工可以依法进行举报,追究单位的法律责任。但多数去情况下单位给员工购买公积金的,也是按照最低的标准进行购买。而员工要想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买房的话,则必须要先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
(一)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市政府明确规定,除离退休职工、1993年以前按照标准价优惠办法购买住房且未按有关规定补价的职工夫妻双方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外,1996年6月3日前,所有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包括全民、集体、民办、私营、股份制、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他进行工商税务登记的企业和中外机构驻长办事机构)的中方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均应按照规定比例建立住房公积金。在单位聘用外地非农业户口职工,凡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且没有在户口所在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以其建立住房公积金;凡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且工资由单位支付的职工,无论其档案是否调入单位,单位均应为其建立住房公积金。
(二)对于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企业职工,可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或所属分中心举报。对企业亏损、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可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二、是否能够用A市的住房公积金购买B市的住房
首先住房公积金封存状态下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其次北京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能购买外地住房,第三到外省市工作可以将本市建的住房公积金支取出来,但目前不能直接转移到外省市。
综合上文,关于单位不给买住房公积金的相关内容。单位不给买公积金行为是不合法行为,此时员工可以依法进行举报,追究单位的法律责任。如果员工要想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买房必须要先满足规定的条件。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法律分析:公司不给员工交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可以通过本市的住房公积金网或打电话进行投诉。发现情况属实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单位不给买公积金怎么解决

和社保一样,住房公积金也是以后生活中重要的福利,单位给员工购买公积金已经是十分正常的事了,但是有的单位为了省钱而不给员工购买公积金,那么员工该怎么办呢?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不给员工买公积金怎么办
若是单个人不缴纳,职工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用人单位,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若是整个公司都没有公积金,那么公司没有义务办理。
以下单位企业、员工会缴纳公积金: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5、部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这是《劳动法》关于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保的规定,说得非常明确,从中我们可以知道,假如企业不给员工买社保,企业方面将面临两种后果:
(1)公司应当为职工补交社保,劳动局也可以对公司进行处罚;(2)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补交社保。
公积金也是一样的。
企业不给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同样是违法的。
不少人存在着这样的错误观点:“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是国家强制的社会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只是一种职工福利,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单位可根据自己的效益情况自行决定缴或者不缴。
这是完全错误的看法。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转移手续。”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住房公积金是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它覆盖符合缴存条件的用人单位内所有在职职工,无论单位性质如何,无论职工家庭收入怎样,无论职工是否已有住房,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都必须按国家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所以,我们应该明确,住房公积金并不是单位可缴可不缴的福利。和社保一样,住房公积金同样具有强制的法律约束力。只要单位没有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就是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如果我们发现我们的公积金权益受到侵害,公司没给我们买,应该去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举报,而不是去劳动仲裁部门投诉进行劳动仲裁。

房产知识本月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