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积金暂行办法是什么啊?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6-25 17:14:56

补充公积金是什么?与公积金有何区别?

   一、什么是补充公积金?


  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一种补充,基本特征与公积金相同。是一种长期的住房储金,用于职工的住房消费,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不强求缴纳,个人不超过7%,单位不小于1%。由于补充公积金账号和基本公积金账号存在关联,借款人在办理冲还贷手续时只要提供了基本公积金账号。计算机在扣款时就会根据关联规则自动从对应的补充公积金账户内进行扣款,扣款顺序先扣基本公积金账户,后扣补充公积金账户。


  说起这个政策的起源,当时国内有部分企业的效益比较好,7%的公积金缴存额度已无法满足这些企业职工的需求,所以这部分企业愿意主动为员工另外再缴纳一部分钱。因此就有了补充公积金制度。


  根据《补充公积金暂行办法》,除政府机关和全额财政拨款单位外,其它自收自支、效益较好的企事业单位,都可在完成法定公积金缴存比例后,再增加缴存比例,缴存方式同样是个人出多少,企业出多少。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度=职工个人上年平均月工资*(职工个人补充公积金缴存比例+企业补充公积金缴存比例)


  比例标准:1%≤职工个人/企业补充公积金的缴存比例≤8%,由于每年政策调整,具体的缴存比例和额度,要视不同年份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定。


  二、补充公积金与公积金有何区别?


  1、强制性: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强制的,而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自愿的;


  2、缴纳范围: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在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了限制,规定只有足额缴纳税款的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及其所属职工可以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


  3、缴纳比例: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单位、个人各7%,其缴存额有上下限的限制,而补充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分别在不大于各9%不小于各1%的范围内,由单位自行确定,其缴存额没有上下限限制。


  4.实施流程:基本公积金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其购买,无需经过其他审核;购买补充公积金的单位应当先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外商投资企业经企业工会)讨论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外商投资企业报董事会)审核同意,并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


补充公积金


  三、补充公积金与公积金的使用


  1、对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且有两个人及以上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借款家庭,每户家庭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限额仍为60万元;


  2、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每户家庭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限额仍为80万元;


  3、只有一个人贷款的家庭,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限额仍为30万元;


  4、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限额仍为40万元;


  5、对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再次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且有两个人及以上参与贷款的借款家庭,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


  6、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只有一个人贷款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20万元;


  7、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为30万元。对投资投机性购房,从紧掌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四、补充公积金的作用


  1.收入提高


  首先,充公公积金和公积金一样,职工缴纳一部分的补充公积金,同样单位也需要为职工缴纳一部分,这相当于职工的收入提高了一部分,这是非常划算的。当然对于单位来说,这相当于用人成本会提高不少,所以能够实行补充公积金的单位是非常少的,大部分都是体制内的单位。


  2.缓解经济困难


  其次,补充公积金也可以用于买房、装修、租房等,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补充公积金的可用范围也越来越广,对于职工来说这笔钱是可以投入到日常生活中的开支,缓解一定的经济困难的。


  3.提取使用


  最后,即便没有将补充公积金提取使用,那么在换工作或者退休的时候,可以将这些钱一次性提取出来,这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不过,并不是所有省市都是实行补充公积金政策,一些地方发放的是公积金补贴或者住房补贴。


  以上就是关于补充公积金的相关内容,相信大家对补充公积金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像我们平时熟知的公积金可以用于贷款买房,而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如果有补充公积金账户的话,贷款额度也会变多,所以到底要不要交补充公积金就看大家自己的选择啦!希望上述内容对大家有帮助!


补充公积金

补充 公积金 一般是指补充 住房公积金 ,是指用人单位除了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外,再额外为员工缴纳一部分钱,这部分钱和住房公积金的一样使用,只能在 购房 时使用。什么是补充公积金? 由于一部分企业效益较好,7%的公积金缴存额度已无法适应这些企业职工的需求,但社会普遍调整公积金缴存额度存在难度,加上企业也愿意做为职工增加这部分福利,故本市有关部门去年下半年开始实施补充公积金制度。根据《补充公积金暂行办法》,除政府机关和全额财政拨款单位外,其它自收自支、效益较好的企事业单位,都可在完成法定公积金缴存比例后,再增加缴存比例,缴存方式同样是个人出多少,企业出多少。 申请补充 公积金贷款 的,不单独签订补充 住房公积金贷款 合同,而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中,增加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 公积金还贷须提供的材料 1、由单位盖章的《住房 公积金提取 证明》 2、由提取人填写的《公积金(补充)提取申请书》 3、提取人及委托人 身份证 、户口簿或关系证明 4、 借款合同 或原还款凭证 一、借款人向担保公司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夫妻双方(若有共同还贷人,还需提供参与还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等原件及复印件3份;借款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及复印件3份;夫妇双方(参与还贷人)的月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占房价4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证明交存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售房单位出具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购房合同 原件和复印件2份;   二、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含其配偶),须由单位提供单位公积金账号及本人(含其配偶)公积金月缴额(单位在《个人住房置业 担保贷款 申请呈报表上填写并盖章。); 三、确定拟贷款额度,由贷款银行、城市房改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公司进行审批; 四、审批通过后签订相关合同,办理有关手续。银行发放贷款。借款人按期还本付息。 根据《 上海 市补充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除国家机关、差额预算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所属的职工外,其它自收自支、效益较好的企事业单位,都可在完成法定公积金缴存比例后,再增加缴存比例,缴存方式同样是个人出多少,企业出多少。 通俗地说,补充公积金就是公司愿意为员工在交足普通公积金比例后,再出一笔钱用于公积金,员工自己也要同比例交。这是福利,不是每个公司都愿意的。 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等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 工资 乘以职工、单位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和单位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分别不得大于各9%和少于各1%。具体缴存比例,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职工缴存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在职工每月工资收入中代为扣除;单位为职工缴存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由单位承担。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和代扣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由单位自发放月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存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建行房地产信贷部设立的补充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并且计入职工个人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

补充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补充公积金即补充住房公积金。它是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一种补充,也是一种长期的住房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是自愿缴纳的,由单位在职工每月工资收入中代为扣除。补充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它的提取原则和住房公积金基本相同,只要职工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就可以提取。职工要提取补充公积金的话,只要带上身份证和相关凭证去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即可。待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就会将职工缴存的公积金转至指定的银行卡账户上。各地关于补充公积金提取的规定存在差别,以上海市为例。


法律依据:《上海市补充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其已缴存的补充住房公积金本息,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提取。在职工重新就业前,或者就业于没有实行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职工重新就业,并且就业于实行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后,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补充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上海市补充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二)离休、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

(五)偿还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其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纳入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风险储备金。

《上海市补充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在提取本人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储存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配偶、同户成员或者非同户成员的直系血亲的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上海市补充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补充住房公积金支付的前提下,可以购买国债或者委托金融机构进行保值、增值运营。

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入纳入补充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建立风险储备金。

房产知识本月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