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存在什么法律风险?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6-24 17:15:13

借名买房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法律分析:在房地产调控政策、贷款审批条件等政策法规的影响下,不少人便另辟蹊径,借用他人名义来购买房屋,但“借名买房”存在如下几方面的法律风险:

第一,名义产权人反悔。如果名义产权人反悔,而出资人又不能充分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和支付购房款的事实,要想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就会很困难。

第二,银行贷款合同提前解除。如果银行查明实际购房人与贷款人不是同一个人,也可能依据贷款合同的相关规定,提前解除合同。

第三,名义产权人陷入债务等纠纷。如果名义产权人对他人负有到期不能清偿的债务或存在离婚纠纷,则房产很有可能被查封或拍卖。

第四,名义产权人私下卖房。如果名义产权人私自将该房产出售,而购房者因基于对房产登记的信任,购买了该房产,那么,真正出资的购房人就可能无法追回该房产。

第五、借名买房合同无效。如果借名买房购买的房屋为经济适用房等特殊房屋,该借名买房合同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借名买房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
1、名义产权人反悔的风险。同样,如果出资人不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和支付购房款的事实,要想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都很困难;
2、即使名义产权人不存在任何违约及有违诚信的行为,那么将名义产权人名下的房屋转移登记到真正的产权人名下也要负担相应的税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借名买房有什么法律风险

法律分析:借名买房存在以下几方面的法律风险:第一、名义产权人反悔。第二、银行贷款合同提前解除。第三、名义产权人陷入债务等纠纷。第四、名义产权人私下卖房。第五、借名买房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借名买房存在的风险

法律分析:借名买房的风险包括:名义产权人可能会反悔。银行贷款合同提前解除。名义产权人陷入债务等纠纷。如果名义产权人有未偿还的到期债务或存在离婚纠纷,那么房子很有可能被查封或拍卖。名义产权人私下卖房。采用借名买房的方式,买了经济适用房等特殊房屋,该借名买房合同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法律分析: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有:1.借名购房合同被确认无效;2.借名购房的事实认定困难;3.出名人恶意处分房屋,房屋无法追回;4.出名人的购房资质受到影响。借名买房的防范措施有:1.要注意保护书面证据的收集与保存,与名义产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书;2.将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购房发票、付款证明等原件由自己保存;3.审慎选择名义产权人。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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