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供暖面积怎么计算
如果房产证上有使用面积的,供热收费就按使用面积收费,没有标明使用面积的,就按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七十五面积收费。
这个百分之七十五是多部门专家论证的计算公式,如果居民对这种面积确定方法有异议的,可要求供热单位入户实地测量,也可以由第三方法定测量,借以确定具体的使用面积。
供暖面积的计算,目前还存在着争议,各地区都不一样,一般都是按照当地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执行,即供暖面积就是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的。计算方法是: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共三部分组成。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
1、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卧室、客厅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储物室等空间面积的总和;
2、套内内部楼梯按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3、并且房屋墙体内部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4、内墙面装修厚度也计入使用面积。
实际上,这个计算方法是不合理的,应该按照实际使用面积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热价格管理办法》
第四条
城市供热价格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省、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城市供热价格的主管部门。省辖市人民政府接受省人民政府委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价格管理工作。省、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做好城市供热价格管理工作。
第五条
制定城市居民供热价格,实行听证会制度和公告制度。
第十二条
在城市供热价格改革的过渡时期,实施按面积收费价格和按使用热量收费价格两种并存的供热价格。要逐步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
供暖的面积如何算?
设计上是按外墙外表面把建筑圈起来计算积来计算的。 算采暖费的话按照市物价局文件要求,供暖面积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是: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1、套内的使用面积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 a.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储藏室、壁橱等空间面积的总和。 b.套内内部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c.不包括含在结构面积内的套内内部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d.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供暖面积怎么算
如果房产证上有使用面积的,供热收费就按使用面积收费,没有标明使用面积的,就按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七十五面积收费。
这个“百分之七十五”是多部门专家论证的计算公式,如果居民对这种面积确定方法有异议的,可要求供热单位入户实地测量,也可以由第三方法定测量,借以确定具体的使用面积。
扩展资料:
居民住宅供热使用面积的计算方法
城市居民住宅供热的使用面积包括套内供热面积、用热的阳台面积及供热的公共面积。
其中,居民套户内使用面积计算在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与楼面的净高低于1.2米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米—2.1米的空间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米的空间全部计入使用面积。
用热的阳台面积按结构墙体内表面所围成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有供热设施的阳台面积计入供热使用面积之中。阳台内没有供热设施,但与供热房间相连,没有隔断,没有门的,阳台面积计入供热面积之中。
供热的公共面积是指住宅用户按比例分摊的整幢建筑中有供热设施的楼梯、走廊等共有面积。面积测算可由供热单位与用户共同测算,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房产测绘部门进行测算,双方对采暖的使用面积测算结果有异议的,由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根据中介机构测算结果进行裁决。
目前中国热价的制定规则
目前中国热价原则上仍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价格由省(区、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经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按照去年11月颁布的《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如果“热价不足以补偿供热成本致使热力企业(单位)经营亏损的”或“燃料到厂价格变化超过10%的”,企业可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调价建议。发改委的上述表态意味着,各地企业可根据煤价上涨幅度向相关部门提出调价方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供热费
供暖面积按建筑面积还是套内面积
供暖面积是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进行计算的。计算方法是: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共三部分组成。
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
1、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卧室、客厅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储物室等空间面积的总和。
2、套内内部楼梯按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3、并且房屋墙体内部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4、内墙面装修厚度也计入使用面积。
面积热价计算公式:用户面积热费=面积热价×用户供热面积
两部制热价计算公式:热量销售总费用=基本费用+计量费用
计量费用:是指供热企业在热力生产过程中投入的燃料费、水费、电费和劳动力工资等项费用,用于补偿供热的运营成本。
供暖的套内面积怎样计算出来
法律分析: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在房屋权属证书附图中应注明施测的房产测绘单位名称、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在图上标注尺寸)和房屋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二、根据《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房产测绘单位对其完成的房产测绘成果的质量负责。
三、房屋权属登记涉及的有关房屋建筑面积计算问题,《房产测量规范》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暂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房屋层高 ,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层高(高度)均应在2.20米以上(含2.20米,以下同)。
(二)外墙墙体 ,同一楼层外墙,既有主墙,又有玻璃幕墙的,以主墙为准计算建筑面积,墙厚按主墙体厚度计算。 各楼层墙体厚度不同时,分层分别计算。 金属幕墙及其他材料幕墙,参照玻璃幕墙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斜面结构屋顶 ,房屋屋顶为斜面结构(坡屋顶)的,层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四)不规则围护物 ,阳台、挑廊、架空通廊的外围水平投影超过其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五)变形缝与室内任意一边相通,具备房屋的一般条件,并能正常利用的伸缩缝、沉降缝应计算建筑面积。
(六)非垂直墙体,对倾斜、弧状等非垂直墙体的房屋,层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房屋墙体向外倾斜,超出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七)楼梯下方空间 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其下方空间不论是否利用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
(八)公共通道 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维护结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九)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房屋建筑面积均按《房产测量规范》中多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不计算建筑面积。
(十一)室外楼梯的建筑面积,按其在各楼层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计算。
四、房屋套内具有使用功能但层高(高度)低于2.20米的部分,在房屋权属登记中应明确其相应权利的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