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房东必须要给租客减免租金吗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8-01 08:15:24

疫情期间房东不免租合法吗

法律上并没有强制房东免租,所以不存在违法的情况,但属于不可抗因素导致的,可以合理的减免租金,本次疫情爆发本身难以为当事人合理预见及避免,但并非针对所有案件都可以构成不可抗力,在当事人双方因难以克服疫情对租赁合同履行造成障碍时,应当认定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不可抗力事件。针对承租人能否主张租金减免,应当在具体个案中分析疫情是否构成不可抗力以及继喊态续支付租金是否对承租人明显不公平等多角度综合判断。

根据我国《民法郑拆源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八十条以及第五百九十条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同时御迹,根据第五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因此,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是直接免责,并通过变更或解除合同解决不可抗力带来的不利影响。

不给免租是否合理的司法解释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情势变更原则即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因此,情势变更的法律后果是基于公平原则变更或解除合同。

在司法实践中,承租人因疫情原因导致无法进行生产经营的,是可以按照法律上规定的程序来申请免租处理的,但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向出租人申请免租,并说明原因,房东应当结合本地的减免政策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疫情期间房东不免租合法吗

合法,不可以起诉处理,主要理由为疫情为正常商业风险的一部分。通过起诉主张减免租金的诉讼路径有两个,一是主张构成情势变更,要求减少租金,二是主张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应减免租金。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免租金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和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首先需要证明本次新冠肺炎疫情构成不可抗力,由于对于不可抗力具体包括哪些情况并没有规定也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一般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法律上不强制房东免租,因此不存在违法行为,但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可以合理减免租金。疫情期间房东不免租的,应当主动说明原因,要求免租。因疫情等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属于民法典免租条件,具体情况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调解。鉴于承租人是否可以要求减租,应从多个角度综合判断疫情是否构成不可抗力,继续支付租金是否对承租人明显不公平。

疫情期间私人房东应该免租吗2022

疫情期间个人房东减免房租是可以的,疫情期间比较特殊,可以原用不可抗力来进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根据该条规定,房屋租赁关系也是房屋租赁合同关系,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对于房租减免问题,应该结合双方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进行判断。对于商铺等一方用于生产经营,另一方收取租金的情况,因疫情缘故,商铺无法正常经营,此时房

因为疫情房租可以减免吗

疫情期间国家并未规定所有的房东都必须要减免房租,不过,如果租用的房子是用于生产经营的,疫情管控期间没办法正常复工的情况下,可以向房东提出免除疫情期间的这几个月的租金。但租房是用来自己居住的话,要不要减租金完全是由房东自行做决定的。

因为疫情房租可以减免吗?
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疫情期间房租必须减免,关于疫情期间的租金规定是:
(一)对于租赁房屋的用途为用于生产经营,已有明确行政管控政策导致无法实现使用目的,则应当免除租金
此种情况是指因政府及有关部门为防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而采取行政措施直接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如根据政府的要求关停的网吧、KTV、酒吧、电影院、大卖场、餐饮场所、农贸市场等。又如因政府政策延长假期造成无法开工的工厂导致工厂未能用于生产经营的。由于此时出租人因行政管控而无法提供可供承租人持续正常使用的租赁房屋,则承租人也当然无需支付相应的租金,同时出租人无需承担无法提供适格租赁房屋的违约责任。
(二)承租人仍继续使用租赁物用于经营,但受疫情影响收益明显减少甚至亏损的,可请求减免部分租金
此种情况是在疫情期间,承租人一直占有并使用着租赁物用于经营活动,因此免除租金是明显不符合情理的。因疫情对生产经营产生了明显的影响,如因疫情给社会公众造成的恐惧或政府限制人员外出导致商场人流明显减少的,疫情导致物流、交通畅严重影响生产经营且导致承租人收益明显减少甚至亏损的,承租人可据此为由要求减少部分租金。对此,法院亦可酌情减免部分租金。
(三)承租人仍继续使用租赁物用于经营,疫情并未导致其收益明显减少的,不可请求减免租金
如疫情并未影响其生产经营甚至导致其经营收益明显高于日常情况的,如用于开设药店或销售防护用品的房屋获得了比往常更大的收益,承租人不可主张减免租赁。对于仍继续使用租赁物用于经营活动,其收益减少不明显的,亦不可请求减免租赁。
(四)承租人在疫情期间使用用于居住功能的租赁物的,不可主张减免租金
疫情发生期间,疫情虽对承租人使用其所承租的用于居住的房屋带来有所不便,但并未影响到原租赁合同目的中的使用用途,不可主张减免租金。承租人因疫情原因“居家隔离”是承租人承担法定责任的表现,未影响租赁物的居住功能,亦不可主张减免租金。
(五)因疫情原因导致承租人在疫情期间无法使用用于居住功能的租赁物的,可主张减免租金
如因疫情原因,租赁物被封锁、因行政管控承租人无法回到住处使用所承租的居住房屋的,因承租人并未享受居住房屋的利益,未能实现租赁合同目的,就如前面案例所述用于经营的承租人停业不予经营样,应可向出租人主张减免租金。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疫情期间也没有必要对房东进行道德绑架,因为疫情肯定也影响到了房东的正常工作,如果房东在疫情期间不同意租客提出来的减免租金的要求,也不能去追究房东的任何法律责任,想要减免租金的,租客应该尽量的跟房东协商。

疫情期间房租费可以减免吗

疫情期间部分省市房租减免,具体依据地方政策及出租人个人意愿确定。承租市属及以下国有经营用房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可以减免一个月;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私人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但不作强制性规定要求。
可以申请,但是否可以减免应当根据实际认定。疫情期间减免租金主要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疫情”本身属于典型的不可抗力,但应当根据影响大小、因果关系等因素在个案中灵活适用。对此最高院早在2003年的“非典疫情”期间就作出了明确的指导性意见,在此不在赘述。
因此在一定条件下,承租人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之规定,要求减免租金。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并无疑问,但是否影响到租赁合同的实际履行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如政府未强制关停,但是经营确受疫情影响,且继续经营可能会造成人群聚集、疫情传播且明显对承租人不利的场所,如酒吧、舞厅、酒楼等,如此时承租人选择不继续使用租赁房屋,则承租人也可根据公平原则或情势变更来要求减免部分租金。疫情的租金减免认定情况有哪些?
疫情期间,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保持住房租金水平的稳定,杜绝哄抬物价、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同时,租赁各方当事人在公平、自愿、合法基础上,就租金减免进行协商,住房租赁企业与房东就租金减免协商未达成一致的,不得单方面停止支付房东租金;协商一致的,住房租赁企业应将房东减免的租金全部惠及租客,并在租客应付租金中直接予以体现。所以,疫情之下,房东与租客都是受害者,在公平、自愿、合法基础上,就租金减免进行协商,争取各退一步,共同渡过难关。
法律依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第二条
推动对承租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房屋,下同)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转租、分租国有房屋的,要确保免租惠及最终承租人。中央所属国有房屋(包括有关部门、中央企业、中央高校和研究院所等所属国有房屋)出租的,执行房屋所在地对出现经营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房屋租金支持政策。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鼓励出租人考虑承租人实际困难,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减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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