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费折旧年限是多少?
你好,一般企业都按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制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会计政策。\n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n(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n(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n(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n(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n(五)电子设备,为3年。以下是装修费折旧年限的查询\n一、计入固定资产。如果装潢费用占原房屋价值的20%以上,或装潢改变了房屋的用途,或显著延长了房屋的寿命,可将装潢费计入固定资产,与原固定资产一起,于装潢次月起将(装潢费+固定资产原账面价值)在固定资产剩余使用年限内折旧。\n二、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如果装潢金额较大,使用期较长,可将装潢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于计入当月开始摊销,摊销年限可参照预计装潢后房屋的使用年限进行。\n三、直接计入当期费用如果装潢费与企业总资产等相比,金额实在是很小,也可直接于当月计入期间费用。\n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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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的折旧年限是几年?
法律分析: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规定:(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当考虑的因素:(1)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2)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3)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装修折旧年限国家标准
法律主观:
一、房屋折旧的年限:钢结构:生产用房7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50年,非生产用房80年;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简体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等);生产用房5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5年,非生产用房60年;砖混结构一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砖混结构二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砖木结构一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砖木结构二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砖木结构三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10年。二、净残值是指固定资产使用期满后,残余的价值减去应支付的固定资产清理费用后的那部分价值。固定资产净残值属于固定资产的不转移价值,不应计入成本、费用中去,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采取预估的方法,从固定资产原值中扣除,到固定资产报废时直接回收。固定资产净残值占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一般在3%~5%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