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产权到期后是不是属于自己的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9-26 11:24:54

产权70年到期房子就不是自己的了吗

法律分析:
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还是自己的。因为七十年指的是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会自动续期,续期后缴纳续期费用即可继续使用该土地。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房子的产权是70年,并不是指房屋的所有权,而是指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年限。
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衍生问题:
房屋产权的来源有安歇?
1、购买取得
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在购买房屋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应考察所购房屋是否合法,有关手续是否齐全,卖房人是否有合法身份;第二应与卖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在合同中应详细地写明房屋的地理位置、购买方式、价款、付款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第三,应及时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2、建设取得
这是房屋产权的一种原始取得,是指建设者投入一定的资金建造房屋,则该建设者对其所建房屋享有产权。通过建设而取得产权的,在产权取得前或前建设过程中应注意下列问题:第一应注意建设用地的合法性,即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第二应注意有关手续的合法性,即是否有立项、规划、开工等手续;第三应注意房屋质量是否合格,即是否有质量检验合格单。如果上述应注意的方面有问题,则建设者不一定能取得产权。
3、受赠取得
这种产权的取得方式是指原产权人通过赠予行为,将房屋赠送给受赠人。在办理房屋赠予手续时,赠予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予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予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予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
4、抵押取得
所谓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由于抵押是一种担保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则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在享有优先受偿权时抵押权人有权将抵押物归来已有。通过这种方式而取得产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订立书面合同;第二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第三,应当注意抵押房地产的合法性;第四,如果抵押到期,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应根据抵押合同的有关约下,办理有关手续。
5、继承取得
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房产权70年后还属于自己吗?

一、房产权七十年后还属于自己吗
1、还属于自己。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还属于自己,所有权不发生转移。房屋产权的期限是房屋所占用的土地的时间期限,土地是国家所有的,个人只有使用权,但是土地上的房子是个人所有的,有所有权。产权70年的房子属于居住用地,到期会自动续期。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房产权到期后的事项
产权到期后,用户只需支付一定的“物业费”,即可继续使用该房屋。此外,国家还规定该费用不得超过10000元,最低不得低于15.6元/平方米。无论是30年,50年还是70年的产权房屋,将在到期日期之后根据此“补偿”方法进行更新。

商品房70年产权到期后还属于自己吗

关注房子的人一定了解房屋产权70年这一说法,很多人认为房子70年之后就不再属于自己,那么,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究竟什么是房屋产权期限?
房屋产权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
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

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用地50年;
工业用地、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商业、旅游、娱乐设施用地年限40年。
我们一般说的商品房,指的就是产权为70年年限的房子。
而酒店式公寓则是产权为50年或40年年限的房子。(这种房子的土地属于综合用地或者商业用地,所以都是不限贷也不限购的。)
要想了解房屋70年之后是否还属于自己,就得搞清楚“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的区别
在中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

所以,我们看到的政府卖地都叫做“土地出让”,其实并不是将这块土地卖给了开发商,而是将这块土地的70年产权卖给了开发商。
因此,才有了这块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的70年产权。
我们买到的房子真的有70年吗?
房屋产权以拿地时间起算,而非买房时间
我们买到的房子,看看房产证,其实具体期限都不到70年的。
这是因为房屋产权是以拿地时间起算,而非买房时间。拿地时间必然是早于买房时间的,因为造房子需要时间的。
70年产权到期,房子应该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
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也就是说,70年产权到期了,土地归国家,上面的房子还是你的。
为什么花钱买房子,70年后土地要被收回呢?
《物权法》第四十七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房子是你的,土地是国家的,就是这个道理。

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还属于自己吗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现在很多人都在购买自己所需要的房产,而很多朋友都知道在城市购房中,房子的产权只有70年,而当房屋产权到期以后,如果房子实磨州体还在的话,那么这所房子还是归你本人所有,不过要每年交土地税。而房屋产权是指房子所占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本身的所有权,也就是说个人只要拥有产权证,那么房子就属于个人财产。

一、房子70年产权到期以后还是属于你自己的

在很多人眼中,成家立业是每一个人最重要的事情,而买房子也是人生当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因为只有了房子才能安家,这样才无所顾忌的去进行创业。要知道房子的产权一般只有70年,而70年到了之后房子还是属于本人的。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满了以后,将会自动续期。如果是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届满后的续期,需要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才能继续使用。所以说当个人的房产权限到期以后,那么个人是拥有其所有权的。

二、房屋产权的概念

在尺晌国内社会,农村自建房一般都采用的是土地使用权,而城市住房一般采用的是房屋产权。对于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购房人须取得商品房产权必须也只能建立在70年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并且房屋自身的价值是随着时间推移而递减的,而瞎困蔽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所以当70年的产权到了以后,那么该所有人要上交土地税。

三、总结

懂得来说,房子是每一个人的归属,也是每个人的重要资产,而当房屋产权到期以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是可以续期的,但是必须要缴纳一定的土地税,毕竟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而对于这些产权只是针对于个人房产而言,如果是商业广场那么就要取得相关部门的手续之后才能继续使用。

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还属于自己吗

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还属于自己。
因为七十年指的是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会自动续期,续期后缴纳续期费用即可继续使用该土地。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远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到期后,如国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收回时,由于房子在开发时有先有后,但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让合同上的终止时间为准,即土地使用权到期,而房产还未到报废的年限。这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则要给予地上建筑物所有人相应补偿;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在届满前一年向国家申请续期,并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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