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验房需要几证?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4-17 17:15:09

收房验房需要看什么证书

收房验房的时候需要的证件有:《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实测面积登记表。如果证件缺少的话,房子可能不符合收房条件。

验房流程:

1、看可视对讲系统,室外机呼叫是不是畅通,开锁是否自如。室内机图像清晰,声音清楚,开锁自如。若是有防盗及三方对讲系统,那么就一定要试验应急按钮是否与中控室通讯正常。

2、看暖气,比较好是当时给气,看热不热,有没有漏点,假如是地热还要看分水器是否有漏水的痕迹,是否安装过滤网,要记住自己是哪个阀门,(这一点至关重要),不然在应急修理时找不到是要误事的。

3、看门,外皮是否有外伤变形,折叶,钥匙,锁是否好使,开关是否自如,门的整体安装是否衡平竖直,同时还要看是否牢固。

4、检测烟道、排气道,拿报纸点着火,送到排风口,直观,通道畅通时,明显看出吸力强劲,如果不吸,或不明显,那就说明排气道有堵塞。

5、看防水,首先看你的室内顶棚,(自己家的防水不用,因为装修的时候都要好好的做呢)有没有水印,是在顶层,或是上面已住人的,再就是外墙的里面有没有水印,额淋,有就说明外墙渗水,或漏气(冬天漏气出现冷气套热气,凝结水)。如有问题一定要提前处理好,否则在你居住后,墙体就会长毛,长霉瘢。

收房验房需要看什么证书

收房验房的时候需要的证件有:《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实测面积登记表。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

《住宅使用说明书》是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竣工验收的文书,主要作用是给业主提供房屋指导,以便日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按约要求开发商维修。

收房验房要点

1.榔头轻敲听空裂:自备1只小榔头,用它悄悄敲一敲墙面、地上装饰面层,用于检验房子墙体与地上是不是空鼓。若听到“空空”的声音,即是各面层与墙(地)面触摸有缝隙,需求返工;若听到烦闷的碰击声,则标明它们触摸杰出。

2.房屋质量,包括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阳台裂缝危险大) 由于新房子空关时间较长,在门窗轨道里会有一些灰尘和建筑垃圾,所以切不可很冲动,用蛮力推拉门窗,一感觉有阻塞感的时候,仔细查看一下,用扫帚清楚后就可以看了。

3.拉断电闸看分路:拉断电闸后看户内是否完全断电,分别检查各个分闸是否完全控制各分支线路。最好用万用表测量各个强弱电是否畅通。另外别忘了打开电话、电视的线路接口,用力拉一拉,看一下插座的牢固程度,看是否虚设。



新房验收需要什么证

新房收房时开发商必须提供三书一证一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其中《竣工验收备案表》对开发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建设部门备案后,开发商就必须对其建设的楼盘质量终生负责,即使是时间过去很久,房屋出现了质量问题,经查如果是开发商的过失,一样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注意先后顺序,警惕先收房再验房
验收房屋流程可分为书面验收和现场验收两部分,书面验收包括查验房屋可以交付的文件如竣工备案表、交付许可证、实测面积数据等,收取《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特别提醒购房者,开发商必须提供省建设厅统一新制订的《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及《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现场验收具体内容包括:
1、所交付的房屋是否是您所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
2、水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
3、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等是否与合同的约定相符;
4、其他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做得如何。
验房中若有任何一项不符,均可拒绝签收并在交接记录上如实记载,最好将拒收理由书挂号寄给开发商。而对于配套设施缺失或缩水和违反规划的问题,可联络其他购房者共同要求开发商补做或赔偿,因为单个购房者就共同配套提出异议或要求往往势单力薄。必要时可联合向主管部门投诉甚至提起诉讼。这里提醒您,有些开发商交房时房屋并没有达到验收标准,为了避免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开发商会采用手段骗业主收房,购房者要留意合同上的交房日期,如果开发商延期可以追究责任。
明确开发商收取的费用,警惕乱收费
交房时购房者缴交一些费用是难免的,如购房尾款、物业管理费、装修保证金(不能直接向业主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等。 对于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开发商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已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购房者应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现实中有的开发商为促销而根据购房者的要求承诺不同的物业费标准,有的对不同消费群采取不同收费标准,由于购房者是单个与开发商订立合同,往往不知道别人的交费标准,作为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服务而言,同样的服务不同的收费,对交费单价高且不知情的购房者构成了价格歧视。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口头承诺低标准物业收费但没有书面协议,交房前后与物业公司签署收费标准高于口头承诺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这里提醒大家,对于价格歧视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或者直接诉讼或仲裁以要求价格标准一致,对于物业费上涨,如果能收集到充分证据证明开发商曾经作的口头承诺可以要求开发商遵守承诺或补贴差价。
看清合同内容,警惕协议陷阱
一些开发商利用购房者急于收房或疏于防范而设置圈套,在办理交接时要求购房者签署对购房者不利的协议或条款。例如签订一些补充协议,并写明“双方不再主张其他违约责任”等类似要求购房者放弃权利的文字。对于此类协议,需提请购房者注意:协议一旦签署,就具备法律效力,放弃的权利也难以再追回。交房是开发商根据合同和法律应履行的义务,在没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开发商没有权利提出新的交房条件,购房者对此类协议或条款有权拒绝签署。
验房时候需要看开发商什么证件 在验房的时候业主是可以重点看一看开发商是否能够拿出相关的证件来,要是开发商拿不出来的话可以先拒绝收房。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验房时的“三书一表一证”包括哪些

“三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
“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是房屋通过有关部门质量验收的凭证;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是房产项目通过有关部门综合验收凭证;
《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楼盘向主管部门上报验收备案的详细资料,是开发商必须对楼盘负责的标记文件。
这三份文件是楼盘通过验收,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权威认可的标记,是发展商交楼的必要条件。但有不少发展商在楼房未经验收时就发出收房通知单,如购房者不明就里稀里糊涂收了楼并签了相关文件,根据契约自由、自治的原则,一旦签了字,就视为对楼宇质量的认可。
打起官司来购房者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的承诺。
《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各项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标、墙体结构类型等的相关说明。
因此,购房者收房前可千万记住要求开发商出示“三书一证一表”,确定该楼已验收合格,并且与购房合同一致,只有证件齐全了,你才能签署入住单,收房。应对“三书一证一表不齐全之对策应对三书一证一表”不齐全之对策三书一证一表“三书一证一表”不齐全,是时下不少楼盘的通常做法,特别是《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往往因为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而根本无法验收,没有相应的证书。

收房开发商要提供哪些证书?

提供《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表》。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同时,它也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商品房收房的时候开发商应该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如果开发商没有提供这些,我们是可以拒绝收房的。

我们在验收房的时候,如果发现问题,就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然后跟开发商协商,尽量有书面协议,等开发商解决后再确定收房,验房的时候要好好检查,后期再让开发商解决就会比较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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