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继承过户的经济适用房(房龄已10年)如卖掉,会从继承过户那个时间点重新算吗?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10-28 08:15:50

怎样继承、赠与、过户经济适用房

1、赠与:经济适用房是没有赠予的权利的。因为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是用于解决低收入者的居住问题的,所以有限产权中不包含赠予的权利。

2、继承:对于经济适用房的继承,不论是所有者生前立下遗嘱,还是没有立遗嘱,都要看继承人是否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如果经济适用房所有者的继承人已经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即使立下了遗嘱,其继承人也不能拥有经济适用房。但是可以继承该套经济适用房的财产权,即将经济适用房变现之后的财产归其继承人所有。

3、过户: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之约束条款

1、经过公安户籍部门认定的,具有本地户口在一年以上的家庭。要注意的是这个是针对城镇户籍才有的,对于那些村改居有宅基地、安置房的家庭无效。

2、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十五平方米以内(房管部门认定)。

3、经过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收入属于低收入者,即人均月收入不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四点五倍。

4、该家庭名下仅限拥有一台不高于十万元(包含十万元)金额的机动车辆。

5、该家庭成员之间无论血缘如何,必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事实上的关系。

6、有关审核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条件,还有一条比较特殊,对于单身人员即没有组成家庭的,有年龄限制,即要求应满二十五周岁。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户主过世,由法定继承人过户后是否可以马上办理转商品房?

早上好,朋友,经济适用房法定继成人过户后,如果国家允许的话,可以马上办理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住十年往上,才能办理。

继承的房产,多少年以后才能买卖?

继承取得房产的,房产过户后即可以出售,继承的房产不需要交税。下面具体介绍一下:

1、法律上没有限制,只要继承的房产过户后,权利人就有权利进行处置,可以自由买卖交易;

2、继承取得的房产,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才能最终确定房屋所有权。将房屋人被继承人名下过户到继承人名下后,该房屋在法律上即属于继承人所有。继承人可以依法行使所有权。可根据个人意愿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3、相关法律:《物权法》第二十九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第三十一条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扩展资料:

继承过户需要的证件:房屋所有证、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继承人申请书。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参考资料:继承房产-百度百科

房产继承问题

1、“房产继承问题”:这不是房产继承问题了,父亲在生前将房产过户给大儿子,只要这房子是父亲的个人财产,不管是以买卖、还是以无偿赠与的方式,这房都是大儿子的个人财产了。 2、有一种情况例外:如果这房子是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过户给大儿子时母亲还在且母亲没有同意、或者过户时母亲已经去世:这房子只有中的一半属于父亲,另一半应做为母亲的遗产由大儿子、小儿子、父亲共同继承,在没有母亲同意、或是母亲去世时没有得到小儿子同意的情况下,母亲或小儿子有权在知道房子过户给大儿子的事情后2年内,到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父亲过户给大儿子的行为无效,从而收回房产中的分部份额归小儿子。 3、“请问小儿子是否有权分得利益,小儿

我买了经济适用房,如果家里老人家走了继承了财产,那么经适房会收回吗?

建设部等七部委《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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