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11-11 17:16:21

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办理方法:填写好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表,此表可在住房管理中心网站上下载。1、填好表中单位基本信息;2、表中“单位性质代码”,“行业代码”,根据自己企业的性质和行业,找出自己单位性质代码和行业代码。做好法人委托书并盖好公司章。带齐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复印件,经办人身份原件与复印件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住房公积金网点)办理开户。2、同时要把第一批提交第一批开户职工信息:需要做一份住房公积金__年__月汇缴、变更表和职工身份复印件。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网点)审核开户以后。会在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表、住房公积金__年__月汇缴、变更表盖章,这个当时就会办结。同时提供一份银行扣款委托书。4、拿着以上资料到开户银行签订银行扣款委托书后,银行每月会按每月企业增减员和代扣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从公司账户上扣款,缴纳住房公积金专用账户上。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办理公积金账户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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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公积金账户需要什么材料?公积金是单位给员工购买的五险一金里面的福利,是一种保障我们生活的财产,类似于强制储蓄的概念,而到用的时候可以提取出来,那么办理公积金账户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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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第一,员工只需要提供身份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第二,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时,单位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领取相关表格,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设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提供:

  一、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加盖公章和财务章。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表,并加盖财务章。

  三、在职职工工资发放名册,需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并交加盖财务章。

  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五、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六、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住房公积金的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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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账户设立流程

   1、单位申请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资料到单位注册地或营业地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办理单位账户设立手续

   2、审核材料

  管理部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手续。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通知单位

   3、设立账户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为单位和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通知单位办理缴款手续

   二、申办公积金材料

  1、住房公积金的开户登记表(加盖公章和财务章);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基数表(加盖财务章)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需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独立核算企业需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登记表》、《汇缴清册》(住房公积金开户导入表)、《住房公积金缴款书》,单位开户时一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职工工资发放的名册(验证原件保留复印件一份并且加盖财务章)

  6、法人身份证(事业单位应该带单位法人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住房公积金缴纳额度

  1、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2、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3、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4、机关及事业单位的缴存比例为 12%

  5、外商、港澳台商企业的为 10% — 12%

  6、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缴存比例为 8% — 12%

   四、扩展资料:

   公积金缴纳范围

  1、国家机关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

  3、事业单位

  4、民办非企业单位

  5、社会团体

  6、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可以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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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

  4、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

  5、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单位登记表》一份。

  6、公章。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规定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用人单位在住房公积金办理好了公积金专用户以外,应该在20天之内,给本单位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除了社保之外,用人单位也有义务给职工购买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需要以下资料: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带的证件和材料:

首先应填写《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由所在单位盖章后,连同下列证明材料交贷款银行: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及婚姻状况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及《公积金缴交情况证明》;

3、购买住房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及首付款收据;自建住房的应提供批准建房的文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借款人在申请个人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所购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

2、所购房屋评估报告书;

3、卖房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

4、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需要以下材料: 一、 住房公积金 开户登记表,加盖公章和财务章。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表,并加盖财务章。 三、在职职工 工资 发放名册,需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并交加盖财务章。 四、法人 身份证 复印件一份。 五、 营业执照 和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六、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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