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是今年8月份交房的,都三个半月了还没拿到房产证,购房合同内没有注明发放房产证的具体日期,我现在该怎么办?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11-23 08:15:06

我的房子买了多年都还没有拿到房产证怎么办

起诉开发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扩展资料:

办理房产证的程序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交房两年了还没有拿到房产证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以维权。开发商可能把房产抵押在银行手里,所以无法办理,可以到房管局要求查询,看看合同上有没有约定。没有的话与开发商协商,如果与开发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集体买房的业主可以联系其他业主,集体维权。

1、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书面约定了购房人取得房产证的具体时间,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到期购房人没有取得房产证,开发商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在合同里约定了具体的违约责任,按其约定果只约定了时间,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购房人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总额要求开发商支付利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房地产律师建议购房人最好是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实践中一般是按照每天支付已付房屋总价的万分之二至万分之五,越高对购房人越有利,因为这样不仅购房人可以获得更多的赔偿,而且计算依据明确,对开发商也起着有效的约束作用。

2、如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没有约定,购房人取得房产证的具体时间,该房屋若是—预售房,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期房,按照解释的规定,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购房人应取得房产证,如果因为开发商的原因致使购房人没有取得房产证,即使合伺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开发商也要支付相应的房价款利息。这里所说的房屋交付的标准就是开发商交钥匙的时间。

3、如果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该房屋已经竣工成为现房,按照解释的规定,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购房人应取得房产证,如果因开发商原因购房人没有取得房产证,同样要支付相应的利息。同时,解释的第19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按《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房后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

有这么几种可能:1.这套房子的大产权还没有下来2.开发商把这套房子的产权抵押给银行了3.开发商不是那么种正规的,在建这栋楼时建委那边没有备案4.房产证下来的时间是从交钥匙开始算起的(快的说一年内能下来,慢就不好说具体时间了)5.开发商还欠银行的钱(大多数开发上都是把大产权抵押后,银行才会房款给开发商)没有还清。 你们可以再等等,让开发商给你们一个具体的时间,这样的话只要逼紧了他们就会去想办法处理此事。再就是直接找市建委讨个说法。那边也会出人处理此事。

为什么你的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原因都在这

房产证(现在的称呼是不动产证)就是房产的户口本和身份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主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然而,很多人买房后,房产证却迟迟办理不下来。房产证办理不下来,主要有这些原因。

一、开发商的原因

1、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没有取得完整的五证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如果五证中缺少任何一证,都不可能办到产权证。

五证不全的房子,购房者最好不要买。很多开发商在销售时说相关证件正在办理中,如果购房者一定要买,就要注意去房管部门核实开发商所说的是否属实。买房人要特别留意的是,自己所选的楼栋,其是否在预售许可证的范围内。

2、开发商擅自更改房屋性质、变更规划

开发商虽已取得五证,但私自更改了房屋的使用性质。例如,房管部门批准的是住宅楼,而开发商却当作商业楼销售,去办理产权证书的时候,当然是办不下商业楼的产权证书了。另外,开发商擅自改变规划、违规建设,也是无法取得房本的。

3、开发商将房屋抵押给他人

开发商取得五证,并已取得大产权证,但开发商已将该房屋抵押给了别人,同时出售该房屋。购房者要是购买了这种房屋,所面临的风险就更大了。

如果开发商不能及时履行到期的债务,抵押权人要求实现抵押权的话,购房者肯定是没有产权证书了,甚至连居住权都没有,最后购房者只能是通过诉讼来要回所付的房价款,能不能要回还另当别论。所以购房者在买房前要充分了解房屋状况。

4、房屋质量检验不合格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只有验收合格的,开发商才可以将房屋交付给买房人使用。开发商建好的新房存在质量问题,没法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就不具备交房条件,交不了房,也没法办下来房本。

5、开发商拖欠应该上缴国家的各种费用以及税金、房屋维修基金等。

6、开发商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项目,无法办理房产证。

二、购房者自身的原因

1、没有交纳相关的税费

购买新房,买房人要缴纳相关税费。但在实际交易中,有少数的买房人忘了交税,或者少交了一项税费,导致房本办不下来。遇到这种情况,比较好解决。只要买房人及时补交相关税费,就可以继续办理房本。

2、没有提供房屋登记发证机关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及身份证明

购房者没有及时提供应交的文件材料,例如,购房者拿着购房合同,始终不交给开发商,自然也就办不下产权证书了。

3、委托他人办理房产证但没有出具授权委托书的

请他人办理房产证,是需要房主本人的委托书的。

如果是自己的原因,应积极与开发商和房屋发证主管机关配合,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房产证办下来。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3-2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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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入住3年了,房产证还没有到手,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首先可以向开发商核实处理,其次是可以向当地的房产部门进行核实处理,最后如果是按揭贷款的房产就需要等待按揭还完才可以拿到。

一、首先可以向开发商核实处理

首先对于当事人而言,如果在新房入驻了3年之后,依旧没有拿到房产证,哪儿就需要及时联系开发商核实处理,毕竟房产证是房产所属权的证明,这对于当事人房主而言非常的重要,所以当事人应该及时联系开发商核实处理,因为房产证是开发商到房产部门进行代办理的,如果开发商没有办理的权限就意味着拿不到房产证。

二、向当地的房产部门核实处理

其次是可以向当地的房产部门核实处理,毕竟开发商在开发对应房产的期间,就会到房产部门进行办理房产,这样子房主在后续的过程中就可以及时拿到房产证,所以对于房主而言,如果没有及时拿到房产证就需要联系当地的房产部门核实处理,咨询情况。


三、按揭贷款的房产需要等待还完贷款

再者是按揭贷款的房产需要等待还完贷款之后才可以获得相应的房产,对于当事人而言,由于前期是向银行贷款购买的房产,所以需要在按揭结束之后,向银行还完贷款之后,银行才会归还房产证,因为房产证是被用作抵押贷款的信物了。

新房入住的注意事项:

入住之后应该及时到物业缴纳相应的物业费用,主要是公维金等类的费用,这些费用如果没有及时缴清的话,后续会影响到房主的信用,所以应该对其进行及时地缴纳处理。而后应该及时联系对应的房产部门办理对应的房产证书,这样子对于房主而言是由好处的,毕竟房产证书对于房主而言是房产所属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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