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动拆迁,现在只是土地征用公告出来.警署已将户口冻结,正常婚入都不行,这样做政府合理吗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4-23 11:24:48

拆迁公告出来后,还能迁户口吗

不能,拆迁公告出来后,迁移户口会被冻结,不能再迁户口啦。 拆迁冻结户口,一般有个冻结时间的,一般时间为一年。 在拆迁范围确定后,当地公安机关要暂停办理向拆迁范围内迁入居民户口,但遇到下列特殊情况,还是允许继续迁入居民户口的:在拆迁范围内有常住户口的妇女新生的婴儿;与拆迁范围内有常住户口人员结婚的;复员、转业和退伍军人回本市原户口所在地投奔直系亲属必须在此入户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解除少管人员回本市原户口所在地投靠直系亲属必须在此入户的;回国、退职、退休和退学人员回本市原户口所在地投靠直系亲属必须在此入户的;按有关政策规定,经市、区(县)公安局批准必须在此入户口的。

政府要拆迁农村的土地和房子,只要户口在都有钱分吗?现在派出所把户口冻结了。求大神回答,

现在农村的征地和拆迁不一定和户口完全挂钩,你说的其实包含三种情款: 第一种:仅仅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这种情况下因为土地都已经分包到户,征收谁家的土地就补偿谁家,一般情况下没有征收土地的不给予补偿,特殊情况下可能村委会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全村村民平均分配补偿款。 第二种:只是拆迁农村的房屋,这种情况因为房屋都是私人所有,拆迁谁家的房屋就补偿谁。 第三种:即拆迁房屋又征收土地,这种情况就是以上两种情况的结合。 派出所冻结户口的情况是每次征地拆迁都要进行的,这属于是惯例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

女子出嫁被取消村民资格无权分土地,为什么男女不能同等对待?

这两天浏览新闻的时候,看到一则关于“女子出嫁被取消村民资格无权分土地”的报道。在这则报道下面,小伙伴们各抒己见,发表了不同的意见。

有的小伙伴觉得这样的事很常见,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也有小伙伴认为这样的行为就是赤裸裸的xing 别歧视,区别对待;还有小伙伴说自己也经历过类似的事情,但是最终不了了之,劝当事人不要再白白浪费力气了。接下来,咱们就先聊聊这件事,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

河南郑州岗李村的张女士因为出嫁的缘故被取消了村民资格,最终导致无权再去分土地。对于村里这样的做法,张女士表示难以理解,并向法院提起了多轮诉讼。但是一审、二审,都以张女士的失败宣布告终。

该村村民会议表示:“闺女只要一放炮出嫁,不享受村里任何待遇,家里没男孩的家庭,多女孩的家庭,可以招一个女婿,只承认招一个,如果招第二个不享受村里任何待遇”。而张女士是家里的第二个女孩,虽然也招了上门女婿,但是属于不享受任何待遇的那种。

其实,这件事不仅仅像我们看到的那么简单,里面还有许多的事情牵扯,在这里我也就不细去说了。咱们还是讨论一下所谓地“男女为什么不能同等对待”的事情吧。

在一些人的眼中会认为村里这样的做法就是“重男轻女”,有种“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心态。不可否认可能存在这样的心理,但我觉得主要的原因并不是这个。

因为分土地是按照户数去分的,假设外嫁女可以在本村分得土地,那么男方又在他所在的村分得了土地,这样不就意味着一户分到了两块土地吗!这种行为可能会涉及到违法。

也有人会说,让他们签订协议,规定只能一方在所在的村能分的土地。那这就表示需要双方所在的村去协同调查,不仅繁琐而且难度也会比较大,实际操作起来还可能引发各种矛盾。

我这么讲也并不是说外嫁女就没有资格去分土地,只是想表明问题并不是表面看起来的那么简单,更不能用于说明男女没有被同等对待。

同时我还想说,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没有绝对的公平,即使是性别也一样。有的事情是女性优于男性,而有的事情则是男性优于女性,这很正常,只要在绝多数事情上是公平的我觉得就可以了。

房产可以二次抵押吗

房产可以做二次抵押。
二次抵押贷款必备条件:
1、抵押物具有可抵押的额度如果借款人初次抵押额度已经达到了七成,只有3成额度可抵押的话,那么自然是不能再办理二次抵押了;如果借款人初次抵押额度只贷了三成,还有六七成可以抵押的话,通常是可以再办理二次抵押的。
2、借款人具有该抵押物的所有手续如是房屋抵押,那么借款人一定要具有该房子的房产证。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是不能用它做二次抵押的。

农村户口,已婚,想分户,但是村里已经不批宅基地,怎么弄?

农村户口婚后想分户,但村里不批给宅基地,从这个问题来看,分户的目的就是为了宅基地而来。既然村里已经不批宅基地了,分户又有什么实际用途?你问怎么弄,是想问问怎样才能分到宅基地,还是问问怎么才能分户?

通常来说,农村只要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都会批给宅基地允许建房的。现在有些村里冻结了宅基地审批,主要是有几种情况,一是在城区边缘,列为城市规划区,这样的地方不再审批宅基地,主要是建设住宅小区安置需要住房的农民;二是因为村里的建设规划没有做好,或者暂时没有建设指标,会暂时冻结宅基地审批。农民建设住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有些村暂时没有做好规划,没有预留出建设用地,只能暂时冻结宅基地审批。有些村里,村庄没有空闲地和废旧宅基地,而耕地又无法触碰,也只能暂时冻结宅基地审批。

题主说的村里已经不批宅基地了,估计是列为城市规划区了,如果这样的话,你也不必等了,因为这是永久性的冻结,再也不会批给宅基地了,想住新房,根据村里统一规划,购买住宅小区的楼房就是了。而分户和有房,有时候互为条件,你有了独立的住房,就有可能分户。没有独立的住房,就不可能分户。如果村里的宅基地只是暂时冻结,那无所谓,你不必急着分户,你已经结婚,只要你没有独立的住房,符合一户一宅的申请条件,等到政策松动时再审批就是了。

但是,如果你分户仅仅是为了申请宅基地,那就没有必要分了,因为宅基地虽然是一户一宅,但子女到了法定结婚年龄,家里只有一处宅基地,即使没有分户,也视做分户,可以申请宅基地。但是,前提是,父母必须和一个子女在一个户口本上,如果你是家里的儿生子女,或者其他兄弟姊妹都已经分户,就剩下你和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下,即使你有独立的住房,那也分不了户。

所以,你要弄明白,你到底是为了申请宅基地,还是单纯为了分房?如果为了申请宅基地,就要看看你们村是暂时冻结还是永久冻结,暂时冻结,不分户到时候也能申请宅基地,永久冻结,分户也申请不了宅基地。如果你仅仅是为了分户,那就要看看你是不是独生子女,或者父母户口本上是不是只有你一个子女,如果是,那你分不了户。如果不是,想分户,在村里买栋房子就是了,很简单。

农村户口,已婚,想分户,但村里已经不批宅基地,怎么弄?

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农村人口分户的问题,现在是:户口分户需要有固定住所;审批宅基地又要有单立户口。其实,作为农民分不分户是小事,而农民没有宅基地却是个大事。

吃穿住行,这是农民的基本需求,家庭无论怎么困难,都必须首先把住房问题解决好,过去有句俗语说的好,要饭吃也有个闯棍的地方。在农村确实有许多需要建房的农民,孩子大了,没有房子取个媳妇都很难。孩子取了媳妇要分家另过,没有房子也不行。这都是些实实在在的事。

这些年来,由于分田单干时,一些农村预留土地不足,长期没有审批宅基地,个别地方几十年没有增添新房。有的地方是因为新农村规划,等政策,看形势,农民的宅基地长期得不到解决。需要建房的农民急得团团转,相关部门就以一些不合实际的要求搪塞,要么是户口问题,要么是分户问题,所以农民就把宅基地和分户连在了一起。

农民是否需要宅基地,应以事实为根据,只要不是违反“一户一宅”的政策,其他条件都是次要的,如果家有两个男孩,就有一栋房子,这样的农民迟早都要建房,这与分不分户没什么关系,如果村干部觉得为难,可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广大农民是最讲公平的。也希望相关部门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改革教条主义的作风,尽早解决农民之所难。

已经晚了,现在黄瓜菜都凉了,十年前要求分户都不分,现在固定一户一宅哩!才想起来分户,分户已经没有宅基地了,再分户还有啥意义呀?

你好,这个情况跟我一样。我也是去年结婚了。是农村户口想分户。在去年登结婚登记的时候,我就和我老婆去公安局办理分户。到了现场他们说现在不能办理分户了,说我们的条件不符合。在以前分户是很简单的。我奶奶也是和我父亲分开户口的,当时是很容易办理的,去到申请就行。

自从农村实行了一户一宅的政*策,一个户口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所以农村分户也比较难了。想要分户必须有宅基证。我和我大哥同住一个宅基地下的房屋里。因为我结婚了,所以想申请另外一个宅基地,自己重新建造一间新的房子。但是村里没有多余的宅基地,所以已经不批宅基地了。

不知你的农村有没有多余的宅基地?如果有多余的宅基地还是不批的话。我觉得应该是你们农村那里已经列为规划区了。在很多农村的,都有这样的情况。列为拆迁区域是不能申请宅基地的,也不能新建房屋。

你的情况既想分户也要宅基地。现在只有农村户口才可以拥有宅基地。所以叫你去城市买套商品房,办房产证来也是申请不了宅基地的。所以唯一的办法应该是去农村买一间房屋。购买农村房屋也是有条件的,必须双方都是同村村民,因为农村宅基地农村房屋不可以卖给外地的,而且卖方必须拥有两间以上的房屋才能可以卖房屋给你,如果卖方只有一间房子卖给你,他是不能另外申请宅基地的,所以大家一定要明确,最后过户到你名下。拿到房产证,你就可以去公安局办理分户了。农村宅基地是随房而走。就是说你买的房屋和宅基地也是属于你的。你就拥有了这块宅基地。

农村户口,在本村是可以免费使用宅基地的。前提是你应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如今你说己婚,说明你已成年,但村里为什么不批给你宅基地呢?我估计应有以下原因。一、你虽己婚,达到了独立生活能力。但在家里你父亲只有你一个儿子,你只有和父母仍然共用一块宅基地,是不能再单独划分宅基地的。二、你有弟兄两人以上,按政策你可再申请一份宅基地。但村里己确定要搬迁,或己确定进行新农村改造建设,使之宅基地审批临时停止。三、村里实在没有空闲地方再进行划分宅基地了。所以具体情况应进行具体分析。单说分户,第一条不允许分,二、三条不影响你分户。至于审批宅基地,第一条就别想了。第二条等拆迁吧。第三条你可申请在自家承包地上建住房,这是政策允许的。

如果你符合分户条件,村里也不进行拆迁,而且又有可划分宅基地的闲置土地,村里是不可以停止审批宅基地的。请问明情况,什么问题都不会有无缘无故一说。

根据题主描述,自己是农村户口,而且已经结婚,想分户,但是村里已经不再新批宅基地盖房,所以想寻求解决的方法。如今农村分户也不像以前办理起来那么简单,要想分户,必须有固定的居住场所,否则根本不能分户。过去农村只要孩子成年以后,就可以向村里申请宅基地,给孩子建房,等孩子结婚以后,就可以分户析产,另立门户,而如今分户限制条件严格,有一条达不到,就不能分户。

题主已经结婚,显然达到了分户必须年满18周岁这个条件。但法律规定,独生子女不能申请再分户,所以题主要想分户,首先不能是独生子女,否则这一点就卡住了。

而农村如今加强对村里宅基地的管理,已经不再新批宅基地,那么想要申请宅基地后建造房屋已经是不可能。但农村分户的条件中,有一条是必须有固定的居住场所,所以这是分户前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但在不可分户的条件中,有一条规定“所在的农村地区已经被划分为拆迁区,暂时是无法进行再分户。”从这条规定中,我们不难看出,如果是你所在的村庄已经列入拆迁区,也是不能分户的,因为这牵扯到拆迁补助、赔偿等一些列问题。只有所在的村庄没有被列入拆迁区,才有可能进行分户。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如果不是独生子女,所在村庄也不再规划的拆迁区之内,那我们分户前就得解决固定居住场所这个问题。要知道,村里不再审批宅基地,我们可以联系村里一户多宅的人家,购买他家多余的房屋,即使是房屋再老旧,也没有问题。这样的话,将买来的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自己在村里就有了固定居住场所。如此一来,就符合了分户条件。

做好以上工作后,就可以着手分户了。农村分户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去办理,去的时候要携带村委会出具的分户证明、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农村宅基地确权证、原户口簿等相关所需材料,等办理完分户以后,原来的户口本会被派出所收回去,分别发给父母及子女新的户口本,就算是分开了。

综上所述,在农村要想分户,就得先符合基本的分户条件,才可以提出申请。在村里不新批宅基地的情况下,要先在村里从一户多宅人家的手中购买房屋,从而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后,有了固定的居住场所,才能办理分户手续,顺利分户。

农村户口,已婚,想分户,村里不批宅基地,应该怎么办?想分户容易,想批宅基地难,界与此,我有一个办法,不知可行否。

农村实行一户一宅,想要申请宅基地,那就要分户,分户是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想分户就必须要符合这几个条件,年满十八岁有独立生活的经济能力,有固定的住所。如果城里有房子,那自然就可以分户,城里没有房子因为农村没有宅基地就分不了户。这两者似乎有矛盾。因为宅基地特别难申请。

农村没分户的也有宅基地使用权,却没有宅基地使用,好像也有矛盾,但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本集体中流转。所以就这几样,有一个介于这几者可行的办法。绕了这么一大圈,办法很简单。

就是买一所本集体的老旧房子或新房,即使你申请了宅基地也需要盖房子,不如买老旧宅房子,农村的破旧宅基地也不少,有的即将被集体收回,即使在以前审批宅基地也相当麻烦,就不如买了。当然买新房也可以,自己盖也可以。农村人有了集体的房子自然就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如果不是这个目的,仅仅是想申请宅基地,那就难了,想申请宅基地的太多了(离婚的,分户的,在城里安家的),而能用于盖房子的土地太少了,想想这些就知道应该怎么做了。

国家土地管理政策规定,农村户囗有权在农村申请自已的宅基地,宅基地申请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一,家庭必须是两个儿子,有其中一个已经结婚。

二,两个儿子都属于农村户口。

三,家庭必须属于一户一宅。

四,两个儿子应分居另立新户。

在一般情况下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居民,都可在本地得到自已的宅基地。

对于符合条件的居民当地村集体为什么不批宅基地?我分析原因如下,

一,村组没有预留废耕地,所批宅基地要占用村上可耕田,

二,所居住在城市郊区,有可能所居住的地方要折迁,所以,暂停宅基地审批。

三,很可能村上有许多空闲的宅基地,让符合申请条件的居民优先购买空闲宅基地。

不管什么情况,只要符合申请条件,村上迟早都得给你解决宅基地问题,使你有一个自已的家园,建筑自已的住房,有一个合睦幸福的家庭。

这是什么逻辑?既是农村户口,而且已经结婚,就应该分户,分户后,想重新建房,村里为什么不批宅基地?

这个村子的村委权力够大了吧!审批建筑用地,根据国家政策,应由镇政府首批,然后由县政府土管部门同意后才能建设。一个村委,至多也只能开个信件之类的文书,说明申请人家的情况,然后由申请人自己向镇土管所申请,再由土管所向县级土管局递交申请材料,最后由土管局定夺,村委能批宅基地,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我们这里情况是,结婚后想分户,第一步可以请求村委打个已婚证明,然后向当地派出所申请分户。以前一个户口本,户主是父亲的名字,在分户后,户主就是本人了。分了户,父母就会把宅基地按弟兄多少平均分给儿子,并且由着儿子想怎样建房就怎样建房,父母不会刁难。至于宅基地太少,想建房出去,可以向政府提出申请,批准后就可使用了。

村里根本没有权力批宅基地,你应该向镇里申请。

当然每个地区的政策法令可能有所不同,也许你村是集体规划建设的村子,村委就有权阻止乱建乱起的现象发生,因为这是他们的职责 。但既然是规划的村子,你分户后,村委为什么不给予你住宅用地呢?不可能让你和媳妇与父母挤着住吧!

农村居住情况与城市不同,农村人需要一个专门的地方来摆放农具和一个专门的粮食储藏室,所以不似城市住房一样有一个客厅和卧室就可解决问题。“一户一宅”政策好,那就给结婚分家后的农民分户吧,让他们拥有自己的户头,以便能够更好地安排自己的生产生活。

我们这里有“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这样一种说法,由此可见,对于农民来说,宅基地是多么的重要,也是农民非常关心的一个话题。下面,我就来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



关于宅基地的问题

申请宅基地需要满足的条件 。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1.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2.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3.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4.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5.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6.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7.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可以申请宅基地。满足以上7个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建设宅基地。

什么情况下申请宅基地不会被批准 。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1.宅基地面积已达到本规定的标准再申请新宅基地的,但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的除外。2.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缺房户合理调剂的除外),或者将住宅改作他用,再申请宅基地的。3. 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宅基地并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或不合理分户申请宅基地。4.子女已立户且符合立户条件,其父母再单独申请宅基地的。5.拟实施旧村改造的区块或实施规划撤并的自然村,在原宅基地上建住宅的。6.对不需要居住的住房不拆除、所占宅基地不交回村集体的。7.违法建房未依法处理结案的。8.其他不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只要是属于以上8种情形之一的,申请宅基地不予以批准。



关于分户条件的问题

1.申请分户的家庭原则上必须是非独生子女家庭。一户人家中有多个子女,而且子女已婚,自愿提出分户的可以进行分户。对于只有一个子女的家庭,基本上不允许子女分户,除非有其他特殊情况可以申请。2.子女系农村户口,并且未将户口转移出农村集体的,可以申请分户。3.子女必须具有独立的经济能力,能够自己养活自己,而且必须和父母另立炉灶,分吃分住。4.农村户口的夫妻办离婚,享有两套宅基地和两套房屋。



关于宅基地建设和分户的问题

首先,已婚并不意味着可以分户。 在分户条件中,除了已婚之外,还必须是非独生子女家庭,就算不是独生子女家庭,老人必须要与子女其中的一个属于同一个户口,之所以这样规定,一方面是为了老人养老,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杜绝为了再次申请宅基地建设房屋从而获得拆迁补偿等。

其次,处于拆迁规划区内是禁止分户的。 近些年,城镇化建设逐步加快,有些农户为了得到更多的拆迁补偿资金,会在得知相关信息之后,选择分户、达到宅基地审批的条件,从而最终建设房屋,在拆迁的过程中获得一定的补偿费用。所以,为了避免此种情况的发生,就有了规划区内禁止分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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