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房子过户给孩子怎么操作
离婚后将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常见为赠与。父母可以通过赠与合同公证将房产过户给子女。
房子可以过户给孩子。父母离异后,可以在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的前提下,协商把住房产权归夫妻任何一方或者办理过户给子女。如果是直系亲属,通过赠予或买卖的方式进行过户。
办理过户的前提: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过户给子女的手续为:需要父母持有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异协议,孩子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如果未成年需要出生医学证明,有父母代替签字办理过户。以上证件手续齐全,双方到该住房所属的房管部门依照规定,申请办理过户手续。由于是直系亲属,可以选择赠予或者买卖过户。不管哪一种过户方式,都需要依法缴纳过户的税费。
离婚的流程是:
1、协议离婚的流程是,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过三十天冷静期、亲自领取离婚证;
2、起诉离婚的流程是,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法院受理、调解、审理、裁判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离婚后房子归孩子怎么过户
法律分析:离婚房子给孩子过户步骤包括:1、协议离婚,分割财产,约定把房子过户给孩子。2、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3、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父母离婚房子过户给孩子怎么操作
一、父母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孩子吗
1、离婚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过户给未成年的孩子,法律并不禁止这种行为,如果双方按协议履行也不会出现问题。会出现的问题是:房产登记的是一方或夫妻双方的名字,一方未想好或出于希望尽快离婚的目的便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办理房产过户给孩子的手续时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的一方反悔,这种情况下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只能起诉解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过户流程有哪些
1、双方签订购房合同;
2、按照购房合同履行房款支付后,双方携带合同以及材料前往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
3、申报房屋出售价格、等待审核;4、审核通过,缴纳税费;
5、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买卖双方进行交接,过户完毕。
父母离婚房子过户给孩子怎么操作
法律分析:父母离婚房产过户给孩子可以参考以下操作: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房子过户给孩子吗,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离婚把房子过户给孩子的手续是:夫妻双方均同意,可以将房子赠与孩子。如果孩子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到房屋登记部门直接办理变更登记;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办理时须提交其监护关系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明,并在房地产证上备注其法定监护人姓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