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公积金问题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5-01-22 11:24:43

住房公积金新政策2022

法律分析: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1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 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每年7月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下限都会进行调整,并根据职工上一年月均工资核定一次。

法律依据
《关于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 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的要求,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市政府批准,现就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2021年 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下同)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 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1元, 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见附表;月缴存基数下限为 232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24元。
自2021年8月1日起,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计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624元执行。
年度缴费基数申报(跨年清册核定)新增社保申报渠道,推荐缴存单位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 //rsj. bei jing. gov. cn/ )申报“五险一金”年度缴费基数,实现一次性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 (gjj. bei jing. gov. cn/ )及业务柜台的原申报渠道照常运行。
单位可通过委托银行收款、转账支票、银行汇款及现金四种方式 缴存住房公积金,可根据自身情况任意选择。推荐使用委托收款 方式缴存。
本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

住房公积金存在问题

你好,关于 住房公积金 存在问题有这些: 一、当前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公积金 归集扩面是加快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的一项基础工程。要做好这项工作在目前,还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亟待采取相应的对策,切实加以解决。以下是吉首地区扩面工作面临的一些情况: 1.思想认识不足,工作进度较慢,缴交面不宽。一些非公有制单位业主法律观念淡薄,对于公积金政策他们都懂,就是不愿意为职工缴交。因为无论是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还是其他非公有制企业,经营产业的最主要目的是获取最大经济利益。虽然《条例》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费用可税前列支,但毕竟要增加单位生产或营业成本,减少单位的经营利润。同时,按《条例》规定,所有单位的职工每月也要按相同 工资 基数、缴交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因此,业主们便借故推托,无视国家《条例》规定和职工的法定权益,想方设法不愿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 2.制约手段不强,措施不能落实。尽管国家《条例》中已明确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的,可以采取限期办理和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而在实际工作中公积金管理部门可操作的空间太小,缺少执法的刚性,有关处罚难以落实到位。近年来,州委、州政府先后出台一些文件和政策,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作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但由于种种原因,非公企业以种种理由推诿,部分单位缴交比例过低,甚至未达到规定的最低缴交比例,而执法又无法严格执行,因此对当前及今后的归集扩面工作都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3.部门缺乏配合,整体联动不够。公积金制度是国家三大保障体系之一,是全社会的大事,归集扩面是公积金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现阶段公积金扩大覆盖面,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把乡镇和非公企业职工纳入缴存范围,而这项工作对于工业欠发达的吉首地区来说尤为重要和艰巨,要进一步提高乡镇和非公企业对公积金政策的认识和建制工作,除了离不开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外,还迫切需要政府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各企业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

公积金缴存规定

一、公积金缴纳有哪些规定
(一)公积金中关于职工个人缴存的,每月从其工资中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在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单位应当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由受托银行计入。如当月汇缴人数变动使汇缴金额有变动的,住房公积金应该由单位到开户银行办理变更后再汇缴。
(二)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单位职工从被调入到单位发放工资之日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单位录用或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录用或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缴存登记或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审核文件,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四)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二十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审核文件,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五)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二十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审核文件,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二、缴纳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
缴纳住房公积金大的好处就在于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当住房公积金缴纳至一定的时间,职工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享受比商业贷款低很多的利息,节省出很多的购房成本。有些地区规定的是连续缴纳六个月,有些地区规定的是连续缴纳三个月,视具体情况而定。此外,不论你是要购房还是大修住房,抑或是要租房,只要满足条件都可以提取使用公积金。
缴纳住房公积金还有个好处就是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因为在计算个税的时候是需要减去住房公积金的数额的。并且,不论是单位缴纳的那部分还是你自己缴纳的那部分,到后都是归自己的,等于你白拿了一笔钱,十分划算。
三、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有哪些方法
(一)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二)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问题的了解很重要,缴纳人员需要根据缴纳规定进行费用缴纳,以保证公积金缴存顺利进行。住房公积金兼有福利性与返还性。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住房公积金常见问题解析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很多常识问题,相信很多人还不是太了解。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公积金问题,一定会有您所需要的。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缴存职工”指的是什么?

“缴存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和形成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

(1)与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领取工资的人员;

(2)离岗学习、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但是仍保留工作岗位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3)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人员。

3.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有没有户口限制?

只要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和形成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户口在农村、城市或外地的不影响住房公积金缴存。

4.归集管理都包括那几项?

包括住房公积金的登记、账户设立、缴存、转移、封存、启封、结算等。

5.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谁?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

6.怎样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登记开户?

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时,单位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领取相关表格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设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提供:

(1)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加盖公章和财务章);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表(加盖财务章);

(3)在职职工工资发放名册(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财务章);

(4)法人身份证(行政事业单位带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

(5)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带机构成立文件)和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怎样列支?

(1)机关在预算中列支;

(2)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费用中列支;

(3)企业在成本中列出。

8.新设立单位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新设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9.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有何规定?有何作用?

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在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位职工只能开设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必须进行合并;住房公积金账户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10.单位怎样管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单位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并定期与住房公积金办事机构对账。

11.单位新录用和新调入职工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

单位新录用和新调入职工,应当自录用或调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办事机构办理账户设立、账户转移及缴存登记手续,办理时单位需填写变更清册并加盖财务章。

12.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

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办事机构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封存手续。办理时单位需填写变更清册并加盖财务章。

13.职工名字或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或有误怎么办?

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职工名字或身份证号码与本人的身份证信息不一致,单位或职工本人持职工身份证、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公安部门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缴存网点办理更正手续。

14.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发生变更怎么办?

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发生变更的,原单位应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变更文件及单位出具的变更申请到住房公积金缴存网点办理变更登记。

15.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

住房公积金缴存是采取单位按月汇缴的方式进行的。缴存单位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连同单位应缴的部分,需在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办理汇缴业务。单位首次和以后各月汇缴住房公积金时,均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转账支票或现金缴款单,其他表格均为附件,应根据情况分别填写。

16.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银行联合向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行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它是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提取、还贷与个人储蓄、结算、消费等各种功能的联名卡。

17.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怎样确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

18.每年什么时间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缴存单位在职职工工资变动的情况下,应在每年的七月份对职工住房公积金进行一次缴存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19.每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没有限制?

按照月缴存基数原则上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20.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多长?

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需要继续缓缴的,应当重新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当恢复到规定的缴存比例或者足额补缴住房公积金。

21.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否有限制?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最高不能超过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十二。

22.职工月平均工资怎样计算?

职工月工资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是职工年工资总额除以12个月。

23.工资总额组成包括哪几项?

按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有以下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工资。

24.职工月缴存额怎么计算?

职工月缴存额为月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与月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之和。(按元计算,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0-1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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