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怎么办暂住证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6-08 08:15:31

外地人如何办理暂住证

办理暂住证的流程:
1、申领人要带上身份证,还未办理身份证的要提交符合居民身份证采集标准的本人数码相片。
2、要做个暂住登记凭证。提供个人的就业证明或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出具的关系证明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的材料等。如果是租房子需要居住证,首先要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或租房出租人出具证明等。
3、自申领人到本地3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以下统称登记站)申报暂住登记。领取暂住登记凭证。
公民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以上,携上述办理材料至登记站申领居住证。然后登记站审核证明材料,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材料,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公民根据工作人员提示领取证件。
暂住证是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区或者乡、镇,在其他地区暂住的证明。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下列人员,应主动到暂住地辖区公安派出所或指定地点申办暂住证: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雇用人员;
2.从事工业、手工业、运输业的人员;
3.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
4.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
5.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出差、学习等人员,按照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者旅客登记,不申领暂住证。
申领暂住证应当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1.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其委托的管理站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暂住证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除公安机关依照规定可以收缴或者吊销暂住证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公民的暂住证和其他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外地人如何办理暂住证

外地户口办理暂住证需要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本人、单位或房主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居民身份证、相片以及暂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开具回执。在开展居住证试点工作前发放的暂住证,持证人可凭有效的暂住证免费换领居住证。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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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暂住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异地暂住证往派出所预约,领取预约回执流动人口可前往居住地所在辖区派出所预约办证。届时,流动人口必须在居住证办理窗口领取《居住证预约登记卡》,并填写姓名、性别、暂住地址、联系方式四项基本信息。据介绍,这种《居住证预约登记卡》为公安部门自行设计,卡的中间加盖派出所行政章,一式两联,一联存根,一联预约,上面按顺序印有编号。在流动人口填写完信息后,应领取预约回执联。核实信息,通知正式办证此后,民警将对流动人员登记信息进行核实。确认信息无误后,民警将通过电话通知等,告知办证人带齐身份证、数码照片回执等证件前往派出所正式办证。受理办证,领取受理回执正式受理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的申请后,只要群众带齐办证所需证件资料,并填写《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便可领取《受理回执》。10个工作日后正式领证正式受理10日后,流动人口可凭回执及有效身份证明到受理派出所领取证件。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外地人在北京怎么办理暂住证

1、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
2、暂住在机关 ,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集体申报暂住登记
3、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本人持户主 户口本 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 ,由店方向所在地派出所集体申领《暂住证》。
一、北京暂住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在北京的外来人员应持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手续:
(1)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张。
2、派出所当场审核资料,对于资料齐全的,当场制作暂住证。
二 、北京暂住证的有效期是多久?
1、外地来京人员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持《暂住证》,房(户)主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户)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新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2、《暂住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逾期作废。《暂住证》有效期满后仍需暂住本市的外地来京人员,应在期满前10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暂住证》。
3、外地来京人员持有效期限不满一年的《暂住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在最长有效期内延期的,可以申请延期登记。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外地人如何办理暂住证

法律主观:

首先要明确一个问题,现在暂住证已经停办了,取而代之的是 居住证 ,居住证它的办理步骤如下: 第一、提交办 证人 居民 身份证 或原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原件、复印件等资料。 第二、填写居住人口登记表。 第三、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事业、企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并且内部需要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证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申领居住证名册。 第四、提交居住证专用照片两张,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摄。 具体的政策可能会因为各地不同有所差别,但是总的就是以上的步骤。 《居住证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 房屋租赁合同 、 房屋产权证 明文件、 购房合同 或者 房屋出租 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 包括工商 营业执照 、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出具的 劳动关系 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 监护人 、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法律客观: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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