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出卖集体土地属犯法吗?有什么建议呢?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7-18 08:15:27

私自买卖集体土地违法吗

法律分析:私自买卖集体土地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个人不得私下买卖土地,农村土地归农村集体所有。国家保护合法的土地流转行为,如属承包土地的,农民有权转包、互换、转让等流转;宅基地在农村组织内部成员之间可以转让,但不能向非农村组织成员转让。

农村组织内部成员具有农村户籍,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宅基地本就属于农村集体的建设土地,集体享有所有权,分给农民使用,农民之间相互转让不违反法律规定。

集体土地上市交易之前,必须经过国家有关机关规划审批,先行征收再进行流转,以作非农建设。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建设,是违法行为,由县人民政府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土地买卖合法吗

私自进行土地买卖是违法的,法律规定土地可以买卖交易的只有使用权,土地所有权不能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法惩处破坏土地资源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非法转让、倒卖土地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土地所有权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两种。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个人所有权,因此,私自出卖土地违法。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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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私自将我们村的集体土地卖给外村人。请问是否合法?

是违法行为。

首先村委会是没有权利买卖土地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本村的土地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转让,把土地卖给外村人是一种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

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所以这个买卖时无效的。既然是违法的行为上诉法院就有受理,有权要求赔偿。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条: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第四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三十六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七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村干部私自卖集体土地怎么办

村干部私自卖集体土地的,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属于集体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七十七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根据《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集体土地使用情况,村民有权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条 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
(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以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村委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我家的集体土地被人私自变卖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集体土地未经村民同意变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需受到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第七十三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以并处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一条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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