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房产证如何继承?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办理继承手续吗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8-29 08:15:01

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子怎么继承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

无房产证怎么继承过户

1、首先需要确认继承过户的房屋是不是合法可以继承的房屋,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程序办理。即使房产证遗失,也可以办理过户。需要开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继承人与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全部顺序继承人带身份证、户口本、土地证、房屋产权继承过户登记、有法院判决书的可以带判决书等材料,足以证明是合法继承人合法继承即可。 2、如果房屋不是合法可以继承的房屋,则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3、【法律依据】 4、《民法典》第1122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5、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6、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该怎么继承

没房产证的房子可以通过公证或者诉讼继承。继承人可以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由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或者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所在地法院依法起诉,取得法院判决书后开具协助执行公函,凭此公函办理过户。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怎么办理遗产继承

法律分析:没有房产证的遗产继承:房产没有办理的房子,即没有产权的房子,那么子女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需要根据此房子所具有的产权性质进行决定,具体参考如下:

1、只拥有使用权的房屋,除了普通商品房外,还有央产房、军产房、公租房等等。由于这类房屋政策性很强,能否继承主要看政策规定。

2、只有使用权,但可以继承的房屋,有一些央产房、军产房等不能上市交易,虽然只有使用权,但政策允许继承。当然,继承的也只能是使用权,即死者的继承人对该房屋共同拥有使用权。

3、只有使用权,但不能继承的房屋,此类房屋比较典型的是公租房。公租房的性质是租赁,对于租赁的房屋,公民不拥有所有权,而且使用权也不能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没有房产证如何办理房产继承

房屋继承过户 可以带上相关材料到房产局查询信息。根据《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 房屋所有权 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未取得房产证的 经济适用房 虽然没有合法产权凭证,但有交款票据和购房合同及税票等依据,房屋权属是明确的。经济适用房申购人死亡后,其财产权可以合法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 即父母、配偶和子女平等继承。也可以协商确定由其中一人继承,签订遗产分配协议并公证。再由继承人带上被 继承人死亡 证明、购房凭证、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及经公证的遗产分配协议等资料,到房产所在地房产局办理继承过户申请手续。虽然房产证没有办下来,但房产局有信息可查到,应当先予受理。然后留下联系方式,等待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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