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付应注意哪些事项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10-22 08:15:18

商品房交房注意事项

买房对家庭来说是头等大事,房子还没到手就更不放心,在交房时也不能粗心大意,交房可不是简单的拿钥匙就行,交房其实还有很多需要主要的地方! 在交房时应到相应的物业公司产看并带走相应的资料,具体有: 1、《住宅质量保证书》; 2、《住宅使用说明》; 3、《竣工验收备案表》; 4、查看房屋面积实测表,了解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并且索要室内管线分布图的复印件。 核实房屋面积 核实房屋实际面积是否和合同一致,结构是否与原设计图是否一致,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政府部门测量验收,并对比面积是否存在误差,是否还需缴纳费用或退还费用。 实际检查房屋 在交房时物业会给到购房者相应的材料及钥匙,钥匙包含有楼道、入户、信箱等钥

商品房交房注意事项

法律分析:1、按照开发商通知的时间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

2、办理交接时应当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的证明文件

3、及时书面催告开发商交付房屋

4、不要轻易接受房屋

5、认真检验房屋有无严重质量问题

6、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检测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交房注意事项及流程有哪些

交房注意事项:1、收房注意房款约定。如果客户与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在房款结清之前,开发商有权顺延交付房屋,则客户须结清房款之后,才能接收商品房。2、注意物业费不能乱。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开发商有义务向购房人出示业主临时公约,就物业费等相关事项作出约定。因此,如果在商品房收房时出现物业费的问题,业主可据此主张权利。3、注意物业费可以按月交。在办入住手续时,多数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要求业主一次性交付一年或多年的物业管理费。根据有关规定,物业管理的各项收费可按月、按季或按年度计收,但不得一次性预收多年的物业管理费用。交房流程:1、确认收房流程,开发商和物业核验业主材料。双方确认收房流程。2、领取收房验房表

新房交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新房交房注意事项细节有:注意查验房屋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竣工验收备案表,注意核实面积实测表,了解房屋实际面积并与合同进行核实,并索要管线分布竣工图等。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交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交房注意事项有:
1、签订合同时,要检查出卖人的房产证明以及有效身份证明,确认出卖人身份无误;
2、查看是否有商品房开发的法定手续,包括:立项批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权证书、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等;
3、签订合同时,检查合同中是否写明交房日期、方式、双方的违约责任,是否写明房屋的准确地址,房屋面积,住房装修情况,和室内设施房屋的通电、水、气等条件;以及关于双方违约责任条款的相关规定和违约责任的承担问题。
双方签订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体现,一旦确定合同就成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准则,发生纠纷时,便成为双方解决争议的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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