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失房产证有什么好处?谁能说说呢?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10-29 08:15:20

合肥市房产查封后挂失房产证有必要吗

答:肥市房产查封后挂失房产证是有必要的。一方面,房产查封后,房产证实际上已经失效,因此挂失房产证无疑是必要的,可以防止房产证被他人恶意利用。另一方面,挂失房产证可以确保房屋所有权的完整性,防止房屋被他人非法占有,避免发生纠纷。因此,肥市房产查封后挂失房产证是非常有必要的。

房产证丢失会不会被人用来抵押或卖了房子?

房产证丢失不会被人用来抵押或卖了房子。如果本人不到场签字任何银行都不会进行抵押或者交易。

抵押房产的条件: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

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

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



扩展资料:

房产证挂失分两种情况:

1、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2、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应当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合同生效,但产权获得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未经登记的,只能主张合同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若能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就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证挂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证抵押

房产证可以挂失吗

生活中,难免会有一些丢三落四的人,就连房产证这样重要的证件也会有丢失的时候,那么,下面小编就来介绍下房产证可以挂失吗,以供大家参考! 一、房产证可以挂失吗 房产证可以挂失,房屋证丢失或损坏是能申请补办的。补办的过程是:申请者先到房屋交易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说明房产证丢失损毁的实际情况,审核通过后开具登报遗失证明。申请者持主管部门开具的登记证明办理登报遗失手续,报纸登载该声明6个月后,申请者携带有关证件再到交易主管部门办理补发房产证的手续并领取新的房产证。 二、房产证遗失的危害有什么 1、不能买卖 房地产交易的最终成交目标是房产过户,可是如果没有房产证,就没办法办理,因此,房地产非常的重要。 2、

不办房产证有什么好处

不能取得房地产权证,其所购的房屋所有权尚处在一种不确定的状态,购房者将不能取得如下权利: 1、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等活动,即使签定相关合同也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2、在房屋被拆迁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 3、无法设定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责任。 4、如因项目非法开发而无法办理房产证,则购房者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或被拍卖的风险。 5、开发商因债务纠纷被强制执行时,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地产仍属于开发商的财产,可以被开发商的债权人依法强制执行; 6、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

房产证可以挂失吗

房产证是可以挂失的。房产证丢失后,房屋权利人应尽快持身份证房地产管理部门,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并由工作人员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查档需要收取相应费用;再按规定在指定的报纸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自声明起6个月后无异议的,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最后是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原版报纸和作废公告、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遗失登记及发证手续。
房产证补办流程如下:
1、开具遗失登记申请表,如果丢失的是商品房房产证,可以找物业公司出具遗失证明;如果丢失的是房改房房产证,则需要到房改单位开具遗失登记申请表。遗失申请表的内容包括详细地址、房屋面积、房产证号以及房屋产权人的相关信息;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房屋产权人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房管部门查询房屋档案,房管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会根据房屋的信息开具公告;
3、登报作废原房产证,接下来须持遗失证明和房管部门开具的公告到当地日报刊登遗失证明;
4、补办新证,登记一段时间后,房屋产权人需要持报纸原件、身份证原件和测绘图,到房管局办理遗失登记。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七条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在补发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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