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本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使用政策调整的内容是:
1、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从50万元调整至40万元;
2、暂停“疆外购房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置换住房公积金贷款”;
3、“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6个月以上(含),近6个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调整为,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12个月以上(含),近6个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借款申请人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次月就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调整为,借款申请人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满一年后,才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继续做好今年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是乌鲁木齐市目前住房公积金整体存贷比已达到76%,为保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正常提取优先使用和为更多职工提供贷款解决住房问题,经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研究决定,对贷款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
拓展资料:公积金贷款和支取新规定出来了,一次性付款的客户要支取公积金,必须要有成交总价20%的转帐凭证以及卖方打的收条才能提取公积金,公积金贷款客户,首先侦信不能连三超六,1月份开始也查负债,同时也需要房总价的20%转帐凭证和收条。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乌鲁木齐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乌鲁木齐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修订稿。修订后的两办法规定,乌鲁木齐将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原单笔最高贷款限额可从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以满足缴存职工购房需求。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一)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最低贷款额度不低于1万元。(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为新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总房价的80%;所购住房为旧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总房价的60-70%。(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予以公布。贷款额度计算为公积金余额的10倍。
乌市公积金贷申请基本条件:
(一)借款申请人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近六个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二)借款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本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五年内无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及以上的逾期记录(包含所有贷款、信用卡逾期),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借款申请人有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以及有关部门批准的证明
乌市公积金贷申请首付比例规定:
(一)首次和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手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购买二手房、拍卖房、房改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30%;
(二)首付款金额与贷款金额之和不得超过购建房总金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公积金最高限额是多少
公积金基数最高限额如下:
1、个人平时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那么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最高就是50万元;
2、如果同时使用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且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也是正常缴纳的,那么最高额度就是70万元。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如下:
1、到当地财政局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资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指定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
2、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须附的相关证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记表后留存二份;单位送交指定的公积金办理银行一份,凭此表设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帐户和职工个人帐户;公积金帐户建立后将每月交一份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表及汇补表交附给公积金办理银行。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乌鲁木齐公积金2021新政策
乌鲁木齐公积金2021新政策如下:
1、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通知指出,小我私家住房公积金贷款率低于85%的地州市,要按照内地房价程度和贷款需求实时调解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并打消确定实际贷款发放额方面的不公道限制。最高贷款额度原则上应不低于普通商品住房总房款的80%。正常缴存职工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本人及其夫妇的住房公积金,用于付出普通自住住房的物业打点费;
2、推进异地贷款业务,通知要求,各地要大力大举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同时,小我私家住房公积金贷款率较高、资金告急的地域要采纳多种法子,通过贴息、组合贷款、“公转商”及短期借钱等方法,努力筹集资金,满意职工贷款需求。对付全区部门地域小我私家住房公积金贷款率较高、活动资金不敷,而有的地域沉淀资金较多、资金利用率低的近况,要成立调度资金利用机制。各地住房公积金打点中心可以凭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限按期限的原则,彼此调度资金;
3、淘汰审批环节,通知出格要求,各地要在担保资金安详的基本上,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淘汰审批环节,缩短治理时限,提高处事效率。打消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单元审核环节;购置新建商品房治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付出首付款业务,打消首付款收据提取要件;已到达法定离退休年数的封存职工提供身份证即可治理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打消离退休证明质料提取要件;无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付出房租的,除身份证明、本人及夫妇无房证明外,不需提供其它证明质料。职工申请贷款资料齐全的,要在10个事情日内完成审批。
【法律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