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共有产权房拿证未满5年不得转让,这对相关市场带来哪些改变?

当前位置:首页 > 业内观点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3-18 17:15:25

共有产权住房可以出售吗?买共有产权房的利弊有哪些?

共有产权住房可以出售吗?

共有产权房达到一定标准是能够交易的。假如是夫妻共有财产的,需经过整体共有人的允许才可以交易,按份共有的房屋能够通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允许,那如果房屋买受人是善意第三人,早已付款有效合同款,并已办了房屋不动产权,共有产权房是能够开展转让的。


共有产权房交易要求

1、购买共有产权房不满意5年

倘若购买不满意5年,按国家规定的是不可以转让房屋的份额。若因特殊情况必须转让的,可到原分派区相应(房产管理局)递交申请,由代持组织复购。

2、购买共有产权房满5年

倘若购买满5年,可到原区相应(房产管理局)递交上市申请,代持组织优先选择购买,在这儿有两条路:一是若代持组织履行所有权得话,再次做为共有产权出售。二是若代持组织舍弃购买得话,那样购房者就需要公布转让信息内容。

在购房者公布共有产权房转让信息处,也是有两条路:一是若购房者是独立转让产权份额得话,那样转让对象一定要是别的合乎共有产权房购买标准家庭的,且转让目标占有的房屋产权份额占比不会改变。二是若购房者和代持组织一同转让产权的,那就应向合乎当地住房限购标准家庭的转让房屋。

买共有产权房的利弊有哪些?

共有产权房的重要点:

1、共有产权房价钱比较低。

相较于其他一般住宅,共有产权房是政府转让一部分土地交易利益给消费者,因此客户购买共有产权房的价格也较低。

2、共有产权房可正常贷款和落户口。

尽管共有产权房是自己和政府一同有着产权的房屋,可是客户是能正常落户口和办理贷款去进行购买的,和一般住房是没什么区别的。

3、共有产权房产权年限可回收利用。

在定居满5年以后,用户可依据价格行情回收利用政府部门手里的产权年限,或是自主按照现行价钱转让手上的市场份额。

共有产权房的缺点:

1、共有产权房的选择的余地偏少

由于共有产权房是政府保障房特性房子,因此客户是采用摇号申请来决定你是哪一间房屋的,选择的余地少。

2、共有产权房的申请资格较严苛

共有产权房是国家补贴房子,因此不是所有人都能申请办理共有产权房的,而且目前共有产权房的申请资格还是挺严格。

为什么说共有产权房死也不能买?

共有产权住房的性质

共有产权住房是一种政策保障性住房,是在房价居高不下的情况下,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一种尝试。这类住房既不同于经济适用房,也不同于商品房,不但对申购人资格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同时,对房屋的使用、转让、继承等也有着一些特殊的要求。

共有产权住房最早于2014年由住建部确认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黄石等6个城市试点。2017年9月14日,住建部印发《关于支持北京市、上海市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的意见》,正式确立了共有产权住房的地位。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全国性的共有产权住房方面的管理法规,基本上是各地自行制定管理办法。因此,对于共有产权方面的利弊影响也有很大的不同。下面以《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例,分析利弊。

共有产权住房的利

共有产权住房有利的一面主要是以下两点:

一是销售单价低,按照《办法》规定,共有产权住房的售价参照同地段新建商品住房6个月内平均售价的70%~85%确定。

二是购房总价款大幅降低,由于承购人的产权份额不低于50%,假设按照50%份额计算的话,市场价300万元的房子,承购人只需要105万元~127.5万元就可以买下来自住,并拥有50%的产权份额。显然,大幅降低了购房门槛。

共有产权住房的弊

凡事有利就有弊,共有产权住房价格便宜,可以满足中低收入家庭购房的愿望。但是,共有产权住房也有诸多限制,对承购人而言属于不利因素。

  1. 限制转让对象,共有产权住房在满足限售期后,可以转让,但受让人必须符合共有产权申购人资格。产权份额转让的收益归承购人。
  2. 限租借,共有产权住房不允许出租或出借给申购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以外的人使用。
  3. 继承受限,承购人去世,其法定继承人必须在本地无住房才可以继承。否则只能选择出售。
  4. 承购人出现下列违规行为,将由代持机构回购或安排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申购资格的人购买,而且产权转让的增值收益归代持机构所有:

(1)擅自转让、赠与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或设定除购房贷款抵押以外的担保物权,拒不整改的;

(2)擅自出租、出借共有产权住房,拒不整改的;

(3)承购人户籍迁离本市或者出国定居的。

也就是说,如果承购人违规,共有产权份额会被强行回购,而且房子增值收益也会被没收。说白了,共有产权住房只具有居住属性,只能解决承购人的住房问题,不具有投资或者财产的继承属性。

北京哪些类型的房屋限售?

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一类)、自住型商品房、共有产权住房、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自取得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凭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

一、什么是限售?

限售是指新购住房需取得产权证满一定年限,才可以上市交易或办理转让手续。目前,北京个人所有的普通商品房取得产权证后(房屋无抵押情况且原始购房合同中没有特殊约定)即可上市交易。

但是,一些特殊类型的住房和政策性住房在取得产权证未满一定年限前,不得按照市场价出售,此外,企业产权的住房再次转让也有年限限制。

二、北京有哪些类型的房屋限售?

开发商在初期取得土地的方式为政策性划拨或优惠价出让及“限房价、竞地价”等特殊形式,所以大部分限售房屋(定向安置房、企业产权住房除外)取得产权证满一定年限后,上市交易时还需多交一份土地收益金。

北京限售房屋类型

1.限价商品房(两限房)

限价商品房即两限房(限套型、限房价),两限房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 5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 。确需转让的,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五年后转让, 除需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外,还需按房屋核定价与房屋原值差价的35%交纳 土地收益金。

两限房买卖需交4种税费

2.经济适用房(一类)

一类经济适用房即我们平时所说的经适房,已购一类经适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 确需出售的,应当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申请,由购房人或由管理部门按原价购买或回购。

满五年后 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 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 土地收益等价款 。同等价格条件下,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优先回购。

需要注意的是,二类经适房(具有回迁性质或康居、安居性质的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屋)除原始购房合同中有特殊约定的外,取得产权证即可转让。

3.自住型商品房

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人取得产权证后, 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 5年以后转让的,如有增值,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价格 差价的30% 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且将自住型商品住房转让后,不得再次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

由于自住型商品房于2013年才出现,因此北京目前还没有满足转让时间限制的自住型商品房。

4.共有产权住房

2017年9月20日,《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北京的共有产权房政策于2017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共有产权住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原分配区住建委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回购。

5.“三定三限”定向房

“三定三限”定向房是指经市政府批准建设和分配,用于安置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涉及的搬迁农(居)民,并纳入全市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的定向安置住房。三定指定性、定向、定量;三限指限户型、限价、限交易。

安置家庭自取得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凭证之日起, 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可按市场价格上市交易,不补交土地收益。 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在5年内转让的,由房屋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指定机构按原销售价格回购,纳入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统一管理。

6.企业产权的商品住房

2017年3月17日,北京住建委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通知》,规定 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 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

三、其他房屋上市需要注意什么?

一些住房虽然没有取得产权年限的限制,但是上市转让前需满足其他条件或本身不能上市出售。

1.普通的已购公房,应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售或有优先购买权;

2.央产房上市前要做上市审批登记,有备案后才能出售,如有超标,还必须针对超标部分补缴差额房价款。

3.住房登记行政区域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上所属区域不一致,必须到新建委,换取不动产权证才能上市交易。

4.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的特殊部门的住房,产权单位没有办理住房档案登记或档案标注的不能上市交易;部级干部名下的已购公房不能上市交易。

5.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自持商品住房,应全部用于租赁,不得销售。

总之,房屋上市前应先确认是否已取得产权证,是否有交易限制,是否有抵押或被法院查封,特殊类型的房屋是否已办理相关的上市手续及是否需要政府《放弃回购证明》等,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资料来源:《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

《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通知》

该内容只在北京适用

共有产权住房满5年后还可以购买政府份额吗

北京共有产权住房满5年后,可以按市场价格购买政府份额后获得商品住房产权。

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

(一)购房人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上市申请,明确出售价格。同等价格条件下,代持机构可优先购买。

(二)如果代理放弃优先购买的权利,买方可能释放的信息转移的房子的产权份额在网络服务平台上建立的代理,和传输对象应当符合条件的其他家庭购买房屋,联合产权。新购房者取得的产权性质仍为“共有产权房”,新购房者占有的产权份额保持不变。

(三)购买共有产权房屋的人和持有共有产权房屋的机构,经协商达成协议,可以共同将房屋转让给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其他家庭。新购买者取得商品房的产权。买方和代理双方应根据各自对该物业的份额,获得转让总价的相应部分。

购房人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后,也可以按市场价格购买政府股份,取得商品房产权。

扩展资料:

第九条申请在本市购买共有产权房屋的家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和未成年子女。如果是单一家庭申请购房,申请人的年龄不低于30岁。

(二)申请人家庭符合本市住房购买限制条件,家庭成员名下无住房。

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住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西安限价商品房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这一规定会带来哪些影响?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商品房限价通知。自购房合同网上签订备案之日起5年内,限价商品房不得挂牌交易或购买其他房屋。在网上签名存档5年后,可以购买其他房屋。网上签字备案5年并取得《房地产产权证》挂牌交易的,按照普通商品房交易相关规定办理。按照原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价格水平等因素回购,继续作为限价商品房使用。

如果您购买了限价商品房,在合同备案后的五年内不得出售,不得购买其他房屋。五年后。5年内因特殊原因出售房屋,只能按原价和扣除折旧后的价格水平回购。西安市以往的政策,如果购房者购买了限价商品房,考虑到从网上签订合同到办理房地产证大约需要2年,他至少7年不能购买商品房。

这使得限价房和新购商品房的转让更加自由,政策调整后,西安限价房交易的限价期被压缩,过去以办理房产证的时间为起点,对于拥有限价商品房的人来说,更快地进入市场,从而获得其他购买机会。限价房是一种限价限售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困难低收入家庭。这是限制高房价的临时措施。

限价商品房按照以房价定地价的思路,商品房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在计算了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后,政府设定了土地销售价格区间,商品房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由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经营的住宅。所有的房子都是按市场价格出售的,而且价格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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