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名下有套经适房,还能接受爷爷的赠予小户型房产吗?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9-06 17:15:25

已经拥有经济适用房,还可以继承房产吗

可以继承,只需要缴纳税费即可。 1、印花税,包括合同印花税和权证印花税。合同印花税: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例如,一套100万的房子需要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100万×0.05%=500元的合同印花税;权证印花税:每本5元。2、契税。根据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纳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过户房产,需要缴纳契税,税率1.5%。3、继承人不管是第几位都是不用向税务部门缴纳任何税费的,也可以说是一个更名手续,只有工本费。如果进行买卖,缴纳的税费要高出一半左右,因为只是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有房屋总价的20%之多。4、房产证已过2年,可免征;房产证未过2年,估价×5.

已有经济适用房还能继承房产吗


已有经济适用房不能继承房产,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允许拥有除经适房以外的房产。如果想要将父母的商品房过户到自己名下,就必须退出经适房。此外经济适用房是以家庭为单位申购的,中签经适房的家庭所有成员均有经适房的产权。
有了经济适用房如何继承商品房
有了经济适用房再继承商品房需要退还经济适用房;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后,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亲属死亡证明等。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核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关于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问题。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经济适用房是什么意思
1、所谓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国宅政策称为廉租房。
2、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它是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是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实行由地方政府划拨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按保微利的原则确定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3、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不是降低建筑标准。

我有一套经济适用房还能继承遗产一套房吗

有一套经济适用房是可以继承一套房的遗产的。经济适用房是不影响房产的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扩展资料: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我本人有两套房,我爷爷想赠与一套给我行吗?

如果您家庭名下的2套房产都是住宅,那么您就不符合被赠与住房的资质了。在办理赠与前会先审核被赠与人的购房资质,您可以先确定一下自己是否具有购房资质:\n1、北京城市对京籍家庭的限购政策是:北京已婚家庭只能拥有两套住宅,北京单身家庭只能拥有一套住宅;对于目前已经拥有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套数达到或超过限定套数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n2、北京城市对外埠家庭的限购政策是:在本市尚未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北京已有一套经适房,如接受父母赠与房产,结果会如何?

会被政府回购。 政策出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07]27号)第五章第二十一条:“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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