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夫妻关系,共同所有房屋转为一方所有?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12-24 08:15:05

二人(非夫妻,法律上没有任何关系)联名房产,一方过户给另一方,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及需缴纳哪些税费

二人(非夫妻,法律上没有任何关系)的联名房产,一方过户给另一方,可以采取赠与或买卖方式。但根据现实情况,建议采取买卖方式为宜。至少可以只缴纳相应的交易税费,而无需缴纳房屋评估价2%的公证费。

房产证产权人是共同共有,先改为一人单独所有,可以吗

房产证产权人是共同共有,先改为一人单独所有(转让给对方)是完全可以的:
但需要写一个弃权书,再加上去公证一下,然后带上身份 证,房产证,夫妻一同去房产交易中心(大厅)去办理。(但经过弃权后的房产办理你就没有份了,房产就属另一方的了)。

扩展资料:
由于双方共有房屋产权的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型,因此,在处分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时也应分为两种情况:
(1)处分按份共有关系的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时,按照两个所有者各自的份额,对房屋享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且也按份额分担义务。按份共有的双方均有权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任何一方不经他方同意不得擅自处分房屋,且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获得权。
(2)处分共同共有关系的双方房屋产权时,由于两个所有者对房屋享有平等的所有权,承担共同的义务,在这种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擅自处分房屋均属无效。当这种关系终止时,按照友好、协商的原则对房屋产权进行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
https://baike.baidu.com/item/%E6%88%BF%E5%B1%8B%E4%BA%A7%E6%9D%83%E5%85%B1%E6%9C%89%E4%BA%BA/6333545

不离婚的情况下,房产证可以过户到一个人的名下吗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可以的,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至当地的房屋产权登记机关一般是房管局或者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第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
不动产登记机构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共同房产过户到一方可以吗?

可以办理过户,有一方把住房份额买卖或是赠予过户给对方,重办一人名字房产证。如果共有产权两人是夫妻关系,只要申请办理夫妻一方名字房产证就可以。需要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有房产证登记人和共有人,以及各自配偶,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一起到房管。办理过户,有一方把住房份额买卖或是赠予过户给对方,重办一人名字房产证。如果共有产权两人是夫妻关系,只要申请办理夫妻一方名字房产证就可以。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变更为配偶一方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变更为夫妻一方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有: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两个人没有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另外一方吗?房子算谁的财产?

夫妻没有离婚,是可以将房子过户给另外一方的,且根据《契税法》第六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具体的过户所需要的材料,建议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管理机关。
房产过户给另外一方,如果无夫妻婚内财产约定,则通常视为房产由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即使办理过户时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签署将房产过户给另外一方的书面协议并存档,也不代表房产由登记产权人一人所有。。
为了帮助题主进一步了解过户的意义,本人分三种情形解释一下。
一、 如果房子原属于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结婚后过户给另外一方,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不办理过户,则该房产始终属于婚前购房一方所有。如果办理过户,则视为婚前购房一方同意将该房产与配偶共同共有,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 如果房子原属于一方婚前付首付购买,则原则上该房产属于婚前购房者所有,但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房产过户给另外一方后,整个房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
三、 如果房子是婚后购买,登记于一方名下,现在变更为另外一方名下,则无论是否办理房产过户,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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