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云南二套房认定标准:非成套住房不算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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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云南省住建厅、云南省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共同发布了《关于落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昨日(7月19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我省对此作出了明确细化规定。
细化规定主要对购房家庭成员如何确定,以此计入该家庭住房套数;成套住房如何界定;以及个人征信系统如何确定等五方面。
记者:国家3部委在下发的相关通知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进行规范时指出,住房套数依据拟购房家庭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认定。对此,我省如何对拟购房家庭成员作出明确?
省住建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省银监局3部门在日前联合下发的通知中明确,在认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时,已成年子女拥有的住房数量不计入该家庭住房套数。
记者:如何来界定成套住房,之前,有报道称个别城市开发商为规避二套住房认定,竟然把卫生间建得很隐蔽。
省住建厅:我省明确,成套住房应当是具备独立的厨房、卫生间、卧室和起居室的住房,否则不算成套住房。
记者:受理贷款时,如何来确定借款人的征信额度?
省住建厅:对于贷款人受理贷款时,我省明确二套住房的认定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贷款人通过人民银行全国联网的征信系统查询贷款人贷款购买成套住房的情况。没有购买成套住房的贷款记录的,根据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由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记者:那么对于同一城市有多个房屋登记机构等情况下,如何确定查询结果?
省住建厅:对此,3部门同时明确,如因借款人所在城市未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或已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但数据不完全,以及同一城市有多个房屋登记机构但未实施联网等特殊原因,导致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记者: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怎样执行?
省住建厅:对能提供1年以上购房所在州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国家3部委通知第三条执行,即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购房所在州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
开发商:新规或为市场注入信心
千呼万唤的云南二套房认定标准通知终于出台,有分析师表示,该通知主要有两大看点,一个是成年子女住房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一个是首提“成套住房”的概念。记者获悉,大部分开发商均表示该《通知》在昆明目前房屋成交量大幅下降、但是市场供应量又严重不足的形势下,或将为本地市场注入信心,带来相对利好的局面。
成年子女拥有住房
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
对于《通知》要求:“认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时,已成年的子女拥有的住房数量不计入该家庭住房套数。”业内人士表示,该认定对于改善性需求并没有完全禁止,如果孩子已经成年,或是即将就业、结婚,就可以分户出去,不再属于家庭住房套数认定范围,孩子自己也可以再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其中,对于成年子女的认定,由于户口本上标注了家庭成员的出生年月日,将来可能会需要买房人提供相关类似证明。
首提“成套住房”概念
为改善性需求松绑
不久前,国家新政“认房又认贷”的规定,让许多有着改善性需求的老百姓有苦说不出。但此次二套房认定标准通知在云南落地,除了延续国家新政相关认定标准外,最为吸引人关注的莫过于提出了“成套住房”的概念。
该通知规定“成套住房,应当是具备独立的厨房、卫生间、卧室和起居室的住房。”就此记者向设计院相关工作人员咨询了解到,所谓“独立”的概念,通常是指具有隔断,并且有自然通风和采光的房间。业内人士称,如果用该标准来判定的话,在昆明大多数小户型房屋均不具备“成套住房”的要求,换而言之,也就是不属于“首套房”或者“二套房”的认定,为大多数有着改善性需求的市民进行了松绑。
市场始终须回归
“改变”利于未来发展
昨日,针对落地云南的新规中提及的“成套住房”和“成年子女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两个新点,记者采访的多家开发商均对此表示,这无论对于改善性需求的老百姓,或者是开发商而言,都是一个利好的消息。而当记者提及开发商是否会因为新政中“成套住房”等相关认定,而对产品户型、设计等方面进行调整,来迎合市场需求时,受访大部分开发商均表示,这主要看政策未来将如何界定,以及政策的持续性,但目前他们均不会做出大幅度的调整。
其中,昆明中房现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周龙认为,“目前,昆明的房地产行业本身就不是一个很完善和成熟的区域,从长期来看,经过新政的‘洗礼’,对于本地开发商的‘成熟’来说,未免不是一件好事。”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5-2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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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二次购房怎么认定
你的情况着键是看原买这套二手房时有没贷过款,如果贷过的,那就过户给谁都没有用。现在是认房又认贷。如果以前同贷过款的,那你过户给别人后,你是可以按首套再去贷款(也只是昆明可以,广州北京等地都不行,曾经买过房就当你是二套的了,不管你现在手上还有没有房)。 过户给你父母因为是直系亲属,可以不收营业税,只收契税,按契税的规定是3%-5%,但住宅的契税会低很多,减半甚至只收1%都有,自己去问当地税局,各地不同的标准。印象中除了税,其它费用就不多的了。 二套房认定标准:二套房"认房又认贷" 根据新的规定,三种情况将被认定二套房: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什么是二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
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如下:
1、贷款买过一套房的,商业贷款已结清再买算首套,贷款未结清的算二套房;
2、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房,一套结清一套未结清,再贷款买房则为二套房以上;
3、夫妻婚前双方名下都有未结清的贷款,婚后再买房称为二套房以上。
买二套房的要求有哪些
1、是以借款人家庭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2、是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为准,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已高于当地平均住房水平;
3、是已利用贷款购房的家庭,再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怎么才算二套房啊
二套房贷认定标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成套住房数量认定。2013年1月初,二套房贷认定标准出现“微调”,部分国有大银行在二套房贷认定上从“认房又要认贷”放宽为“认房可不认贷”,避免使部分准备置换自住房的客户在申请贷款时“碰壁”。2014年9月30日由央行、银监会联合发文的《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中宣布: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时,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政策。房贷政策要求二套房贷款首付最低六成,贷款利率需最低上浮10%。二套房认定标准--认房又认贷,即有过房贷记录,无论当前名下是否有房,再申请房贷也算二套房贷款;如果当前拥有一套房,无论是否曾经有过房贷,新申请房贷即算二套房。第二套住房以房屋数量为认定标准,以家庭(借款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为单位。同时对那些购房自住和改善性购房的消费者,在卖出现有住房之后,再购买新房时,只要能提供相关材料证明自己眼下无房产业完全可以享受首套房贷的一系列金融优惠。
特别注意(现在80%以上的银行只看贷款客户以前是否有过住房贷款来看是否是第二套房,基本上只要以前有过贷款现在就会被认定2套房。)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您。感谢您对商办网的支持,祝您购房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