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常见情况
法律分析: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常见情况如下:1、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2、出卖人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3、出卖人卖房后反悔并要求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第五百七十一条 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
买卖二手房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一、买卖 二手房 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在 二手房交易 过程可能出现以下几种违约行为: 1、出卖方 逾期交房 、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 2、买受人逾期付款或因买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3、买方或卖方单方违约 解除合同 的违约; 4、房屋质量问题的违约; 5、房主在交房时转移或更换房屋附属设施或屋内物品的违约; 6、根据买卖双方的特殊需要而可能产生的其它违约情形。 以上的一、二两项属于逾期履行义务的违约行为,第三种情形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根本违约行为,第四、第五种属于履行义务不当或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行为。 但有时一、二、四、五这几种违约行为如果严重,可能会影响到合同的履行,也可能构成根本违约。比如买家逾期付款和卖家逾期交房都属于逾期的 违约责任 ,但如果逾期的时间太长,守约方可以选择起诉要求对方履行义务,但起诉往往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而且胜诉后执行有时也是问题,与其如此,有时守约方不妨选择直接解除合同更有利。但如果违约方只是逾期,并无 证据 表示根本不履行,有时守约方想根据逾期的违约行为解除合同,也会有一定难度。 二、二手房交易有哪些违约行为 1、不能履行。 又叫给付不能,是指 债务人 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 债务 的履行。在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合同中,该特定物毁损灭失,构成不能履行。 不能履行以订立合同时为标准,可分为自始不能履行和嗣后不能履行。前者可构成 合同无效 ;后者是违约的类型。 2、 延迟履行。 又称债务人延迟或者逾期履行,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其构成要件为:存在有效的债务;能够履行;债务履行期徒过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人未履行不具有正当事由。是否构成延迟履行,履行期限具有重要意义。 3、不完全履行。 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包括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等。不完全履行与否,以何时为确定标准?应以履行期限届满仍未消除缺陷或者另行给付时为准。如果 债权人 同意给债务人一定的宽限期消除缺陷或者另行给付,那么在该宽限期届满时仍未消除或者令行为给付,则构成不完全履行。 4、拒绝履行。 拒绝履行是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这种表示一般为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例如,债务人将应付标的物处分给第三人,即可视为拒绝履行。关于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规定,即指此类违约行为。其构成要件为:存在有效的债务;有不履行的意思表示(明示的和默示的);应有履行的能力;违法的(即不属于正当权利的形式,如抗辩权)。 无论是购买二手房还是购买新房,其实这个过程中都是可能出现违约的情况,一方违约势必会对另一方利益造成影响,此时如果合同还能继续履行下去的话,自然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否则的话就只能要求对方支付 违约金 或者赔偿自己因为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二手房买卖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分析:二手房买卖违约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卖方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2、卖方不按时交付房屋;3、卖家不签收定金;4、卖方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5、卖方直接毁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买卖二手房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分析:二手房交易中买方违约的情形有:1、房屋价格大幅度下降,买方拒绝购房;2、买方不愿赎楼;3、不愿支付房款。除了以上三种情况,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列明不缴纳定金算违约,那么部份定金不支付不属于违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二手房交易中买方违约有哪些情形
二手房交易 中买方违约的情形如下: 1、 拒绝履行合同 约定的义务; 2、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比如延期支付房款等行为; 3、签订合同后,表示不购买该房屋,要求退还支付的房款。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 不履行合同义务 或者 履行合同义务 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 履行期限届满 前请求其 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