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5-30 11:24:52

房屋买卖需要哪些资料

房屋买卖需要的材料包括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房屋买卖双方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关于双方婚姻状况的证明,如该房处于出租或共有状态,卖方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承租人、共有人放弃购买的书面材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房产买卖卖房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法律分析:卖方需提供的材料:1、身份证;2、户口本;3、房屋所有权证;4、原购房发票(复印件)、原购房合同;5、共有产权人声明;6、买卖合同。买方需提供的材料:1、买方本人身份证件;2、户口本;3、如需要贷款购房,还应提供贷款银行所需的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卖房子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卖房子需要的材料有:

卖房子需要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户口本;房屋所有权证;原购房发票(复印件)、原购房合同;共有产权人声明;如果是已婚的,还有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产权人印章;土地使用权证;已购公有住房、成本价购房、优惠价购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房产,出售转让时还应提供相关的审批和申请手续;买卖合同这些材料。

进行房产交易的时候,不管你是买方还是卖方都需要按照规定,提供相应的证件材料,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完成房产买卖,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卖房需要什么手续

卖房子需要出具购房合同,房产证和卖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契税完税证明,然后买卖双方去当地房管局交易所窗口办理过户就可以了。
买家看房:中介带领有意向买房的客户看房,适时为他们介绍房屋的情况。
1.议价
既然是买卖,只要是有人想要买,就一定会涉及到杀价这一项。毕竟,谁的钱都不是风刮来的。这个时候,因为房子的价钱不像一般的商品能够计算出成本,价钱高低往往取决于消费者的认定与市场的成交行情,所以售房者要预留杀价空间,给买方去发挥。
2.付定金
如果购房者相中了您的房子,就需要付一些定金。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民法典》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3.签约
交付定金之后1星期左右,买方必须准备:印章、身分证、订金收据。然后和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契约,确定买卖成交,并付签约款。
4.用印:(签约后7-10天)
买方必须先到户政事务所申请印鉴证明,做为买房子契约中所用印鉴的法律效力。并持户口名簿影本3份、印鉴证明3份、印鉴章和卖方在所有文件上盖上双方印鉴。同时再付第二次款,付款后,卖方就会将印鉴、所有权状等相关证件拿出来交给买方办理过户。
5.完税(签约后30日内)
买方必须在签约后30日内,向当地的部门缴交房屋买卖所需负担的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
此时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在缴纳税费的时候,必须查明卖方是否积欠房屋税、地价税,确定付清所有税费才能办理过户,并付第三次款。
6.过户(签约后30日内)
卖方必须持:买卖契约书正、副本(贴足印花税票)、身份证影本、增值税单、契税单、土地、建物所有权状,到地政事务所办理土地及建物的所有权转移以及抵押权等他项权利的涂销或更名,核发新权状后,房屋所有权便转移至你的名下。
7.付尾款(过后10至15天内)
将剩余的屋款全数付清,通常是向银行贷款来支付最后的尾款,也可由银行直接将贷款拨入卖方的帐户,并完成过户、交屋手续。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5.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6.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卖房子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因限购政策,在不同的地方房屋买卖交易流程不一样,卖房所需的材料也有所不同,但有些材料是必须要的,具体的卖房所需材料您都知道吗? 卖房子需要什么材料 1、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2、出卖人有效身份证件,已婚人士还需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3、结婚证; 4、户口本; 5、非出卖人本人的还需经过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 6、有房贷的还需贷款合同等相关资料,并解除相应的贷款合同。 买房子需要什么材料 1、结婚证、户口本、收入证明、近半年银行流水、有效身份证件; 2、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如果有共同贷款还需收入证明; 3、个体户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未婚人士还需户籍所在地民政局所开具的未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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