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住房公积金查询余额密码忘了怎么办?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5-31 08:15:17

住房公积金查询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首先住房公积金卡实行密码管理,密码由6位数字组成,住房公积金卡的初始密码为本卡帐号的后6位。若未修改过密码,恭喜你,你已经找回密码了。 若修改过密码也实在难以记起密码。先挂失!通过客服热线96688或公积金网站先办理挂失. 必须在挂失的五个工作人后,十五个工作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公积金卡到帐户所在区的公积金办事处领取新的住房公积金密码即可。 修改密码:若没有忘记密码。但是老密码过于复杂,想要修改。可以提供持卡人身份证号、公积金卡号和6位公积金账户密码,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电话通过自动语音系统查询,修改其密码。

公积金密码忘记了怎么找回

对于公积金大家都不陌生,不过很多员工都很少用到公积金,因此会出现忘了公积金密码的情况,那么公积金密码忘了是如何找回的呢?接下来小编就简单的给大家介绍一下公积金密码忘了怎么找回。 一、公积金密码忘记了怎么找回 1、大家可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密码挂失并重新设置,通常工作人员会告知如何操作,我们可根据提示操作即可。大家也可登入当地公积金官方网站,点击页面上方的登录注册选项,在登入页面会有密码找回选项,点击密码找回,根据页面提示操作找回密码。 2、我们也可关注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页面下方我的设置选项,在登录页面中点击忘记密码,根据页面提示填写相关信息,重新设置新的登

公积金查询密码忘记了怎么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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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查询密码忘记了找回可以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找回。具体步骤如下:

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找回

1、点击找回密码

打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登录页面点击找回密码。

2、选择找回方式

然后选择一个找回方式,点击找回。

3、即可成功

最后输入验证信息,即可成功找回密码。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公积金密码忘了怎么办?试试这几种方法

;说到公积金,很多人只知道工作单位和自己各出一半,每月发放工资时再代扣个人承担部分,长期下来,就不知道公积金累计缴存余额了,想起来查询时,却又不记得公积金密码。那么,公积金密码忘了怎么办呢?公积金密码怎么查询或者怎么重置修改呢?下面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公积金密码忘了怎么办?
1、试试初始密码
一般来说,公积金密码在没有自行设置改动过的情况下,初始密码是身份证后6位,最后一位为X的,以数字0代替,自己因不经常使用,没管理过,所以是初始密码的可能性很高。
注意,若当日连续3次输错密码,可能会导致公积金账户锁定。
2、联系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通过服务热线,按语音提示操作,输入身份证等,进行公积金密码修改。
3、登录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在登录下方,有“忘记密码”选项,点击进入后,输入姓名、身份证等进行信息验证,再重置密码即可。
4、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操作
可以直接关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官方微信,办理公积金业务,或者开通支付宝市民中心里面的公积金服务,通过以下身份验证操作登录即可。
比如,刷脸验证登录,最直接,也最方便;或者手机短信登录,因为个人公积金账户在开通时,一般会要求绑定手机号,方便接收信息,同时也是找回公积金密码的重要渠道,所以公积金密码忘了,可以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登录。
以上就是关于“公积金密码忘了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公积金密码忘记了怎么找回

职工忘记公积密码可以根据情况通过以下方式找回密码:
1.职工同一日输入3次密码错误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会自动锁定,锁定后职工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密码挂失,或者等次日自动解锁;
2.遗忘公积金账户密码的,职工可以携带公积金联名卡和身份证到任意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密码挂失,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并重新设置密码;
3.如果职工没有进行过住房公积金密码修改的话,可以用公积金对账簿号的后六位找加密码;
4.如果可以提供持卡人身份证号、公积金卡号和6位公积金账户密码,也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电话通过自动语音系统查询,修改其密码。
如果住房公积金密码遗忘时,职工需要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到住房公积金所属任一办事处填写《住房公积金卡挂失申请书》办理口头挂失,并于口头挂失成功后五日内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卡挂失申请书》 到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办事处办理正式挂失(即书面挂失)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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