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产权证明怎么开
需要申请人向村委、乡委提出建房申请、审核同意后到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并建房领取产权证。同城市房屋一样,自建房也是有房产证的。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这类财产只有办理了登记,领取了房产证,才能证明你是真正的房屋所有人。
自建房房产证如何办理
同城市房屋一样,自建房也是有房产证的。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这类财产只有办理了登记,领取了房产证,才能证明你是真正的房屋所有人。因此,农村建房也是有房产证的。农村自建房需要办理房产证,具体程序如下:
申请条件:本乡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中心村(屯),确实有建设房屋必要的农户。
提供资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2、建房申请
办理程序: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所提供资料要件
1、房屋产权登记书面申请。
2、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审验原件)。
3、集体土地使用证书复印件(审验原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审验原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审验原件)。
6、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7、房屋测绘报告及平面图。
宅基地申请条件
1、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
2、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267平方米)的;
3、回村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村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4、原宅基地因影响城乡规划,需要收回或搬迁而又无宅基地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
1、买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房屋的;
2、违反计划生育超生的;
3、一户一子(女)有一处宅基地的;
4、户口已迁出的;
5、年龄未满十八岁的;
6、其它按规定不应安排宅基地用地的;农村居民宅基地用地,以户为单位,在城市规划及规划控制范围内,每户不得超过134平方米,其它范围不超过167平方米。
如果农民在农村要建造自己的房产时,也要按照规定办理房产证,那么只有当事人合法办理了房产证时才可以证明自己的房屋的所有人,当事人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需要先向当地的部门提出申请,然后再提交相关的材料,如果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政府部门。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农村自建房证明怎么开
农村自建房证明怎么开,下边简单教一下。1、首先打开手机点击进入【冀时办】app,点击界面下方的【办事】选项。
2、接着我们进入办事界面,点击选择【自建房证明】。
3、然后我们点击【自建房证明开具】进行开证明即可。
自建房房产证如何办理
自建房房产证的办理流程分为城镇自建房和农村自建房。
(一)城镇自建房房产证办理流程:
1、需要在你自建房所在区委会开证明、介绍信、证明自建房的权属。
2、再到你自建房所在城镇土管所办理土地使用证。
3、到你自建房所在城镇建办补办自建房的审批件。
4、拿着以上手续到自建房所在城镇房管所办理房产证。
(二)农村自建房房产证办理流程:
1、需要提交的材料有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2、申请村民住房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4、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向乡建办提出申请。
5、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勘察,同意建房。到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经乡建办签字同意,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6、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服务)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农村自建房村委会怎么开证明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农村房产证办理程序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法律依据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村庄、集镇建设规划,应当在村庄、集镇总体规划指导下,具体安排村庄、集镇的各项建设。
集镇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住宅、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用地规模,有关的技术经济指标,近期建设工程以及重点地段建设具体安排。
村庄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参照集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内容,主要对住宅和供水、供电、道路、绿化、环境卫生以及生产配套设施作出具体安排。
自建房房产证怎么办理
自建房房产证的办理步骤是: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勘察,同意建房;
5、到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七条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第八条
办理房屋登记,应当遵循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
房屋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有什么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5、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6、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