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证反悔可以吗?应该怎么做呢?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7-30 11:24:45

已公证的房产可以反悔吗

法律分析:房产公证是不能够反悔的,特别是对于已经被处理了的房产而言,但是如果房产进行了公证且还未处理的,那么便还有周旋的余地,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房子公证后可以反悔吗

不能。经过公证的放弃 房产继承 权,如果房产已经处理,无法反悔了;房产没有处理的前或 诉讼 中反悔的,由法院判决。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 遗嘱 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公证完了可以反悔吗?

法律分析:公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般来说不能反悔。但如果是公证完成,而相关权力还没有转移的情况,是可以撤销或者重新做一份公证的。比如遗嘱公证,遗嘱设立人想要撤销和变更,只要本人进行申请就可以。再比如房产,没过户之前,双方协商一致的都可以再做一份公证。但如果房产已经处理,就无法反悔推翻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四十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房产公证后可以反悔吗

法律分析:不能。 经过公证的放弃房产继承权,或者将房产进行其他处分的,已经公证的话,是产生效力的,不能反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房子公正后能反悔吗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公证后出具公证书后,房屋买卖后具有真实性,如果反悔的就会构成合同违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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