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如何起诉
首先,当发现开发商有以下延期交房行为时,购房者可以起诉维权:1、开发商没有通知交付房屋,或者按约定期限不符合交付条件;2、开发商通知购房人收房时,购房人认为房屋不符合约定的交房条件,并且拒绝领取房屋钥匙,并要求赔偿开发商延期交房损失的;3、购房人按约定收房后,又以房子不符合交付条件为由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责任。其次,发现开发商延期交房,购房者可以先催告交房,经催告后三个月还没交房的,那么购房者即可以去法院起诉。【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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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房怎么起诉
一、延期交房怎么起诉
1、延期交房起诉流程如下:
(1)撰写民事起诉状;
(2)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提交民事起诉状以及副本;
(4)如果符合立案条件,人民法院会作出立案决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交房流程有哪些
1、身份确认业主到房地产中心进行身份确认领取收房确认单,提交产权办理资料;
2、面积确认,开发商提供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业主确认开发商交付的房屋面积是否与购房合同,上的房屋面积相符;
3、签订物管协议,签订物业服务协议,缴纳物管费用;
4、验房,按照购房合同.上的房屋要求验房,符合要求,就可以签署交房协议,不符合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5、领取钥匙,签署房屋收房确认单,领取钥匙。
个人如何起诉开发商延期交房
首先要写起诉状,写清楚诉讼请求要求卖方履行交房义务并赔偿损失。然后将房屋买卖合同作为证据连同起诉状一起交到法院立案庭立案。待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安排开庭,经过陈述诉讼请求,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院会在查明事实后依法判决。如不服判决可以提起上诉。
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开发商支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1、证据材料1、开发商的主体资质情况: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工商注册登记情况。2、房屋买卖相关的材料:包括房屋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收据、入伙通知书等。2、诉讼请求: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1、集体与开发商协商。开发商一般派能说会道的业务人员与业主协商,拖延时间或找各种理由开脱,或作出各种承诺,以平息业主的怒气。但可能经过数次协商,开发商仅承诺给予少量的赔偿或减免一定的物业费补偿。
2、向房屋建设管理机关反映,请求处罚开发商。房屋建设管理机关只有行政权,没有民事审判权,只能处罚开发商,而无权要求开发商足额、及时赔偿业主。所以,对于业主的反映,房屋建设管理机关只能调解。房屋建设管理机关会在调解数次无果后,建议业主采取法律手段。
3、向法院起诉。迅速及时的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开发商支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或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向法院提出诉讼是最后的解决之道,因为诉讼耗时耗力,会给业主带来很多麻烦。业主可以要求判令开发商支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或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诉讼讲求证据,业主一定要注意收集开发商延期交房证据。比如用采取录像、文字记录等形式保留证据。
房子延期交房怎么起诉
法律分析:房子延期交房的起诉流程:第一、提交起诉书;第二、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供相关材料以及证据;第三、立案庭裁定是否立案;第四、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第五、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延期交房怎么起诉
遇到开发商延期交房,对于业主来说有三种情况可以选择:第一就是等待收房。如果是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开发商无法正常交房,那么开发商可以免除或者是减轻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等待开发商在不可抗力结束以后追赶工期尽早交房;第二就是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此时可以看当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之中对于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是如何约定的;第三就是选择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及违约金。此时需要对开发商进行催告催告,催告之后开发商三个月都没有交房的,那么购房者取得合同的解除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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