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代办委托书去哪里公证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11-28 11:25:02

房屋过户委托书公证去哪里办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房产的委托公证地常是在公证当事人其中一方的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进行办理的。已婚夫妻要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受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书文本、房屋买卖合同等资料。单身人士要带身份证、户口本、未婚声明书和单位人事部门的证明信、房产证、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书文本、房屋买卖合同等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房屋过户委托书公证去哪里办

法律分析:委托办理房屋过户时,要到房屋所在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书的式样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权利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

第十三条 权利人(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单位或者相关人的有效证件。

房屋过户委托书公证去哪里办

法律分析:
房如果是夫妻共有的住房,办理处置住房产权手续时候,是需要夫妻俩一起签字办理过户手续。所以,办理授权委托书,也是有夫妻俩一起到所在地区公证处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指定代理人代替办理住房过户手续。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房产委托公证哪里办理

房产委托公证去当地的公证机构办理。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指的是公证机构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将委托人办理房屋买卖的权利委托于受托人的行为进行证明的活动。其中房产委托行为,指的是房产所有权人也就是委托人把办理和房产相关的事务,或者实施和房产相关的法律行为,比如买卖、出租、抵押等,把权利授与受托人的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房屋授权委托书去哪里公证

法律分析: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房产委托书公证资料:

自然人委托需提供如下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受托人的身份证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3.打印好的委托书;

4.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5.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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