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悬而未决有什么后果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11-29 17:15:01

户口悬而未决有什么后果

晕,你说清楚点啊,你的意思是:你现在已经在一家公司上班了,户口也调出来了是吗?但是你没有就业协议的话,你的报到证上怎么会有接收单位的?没有报到证,你的户口又怎么能调的出来呢? 不明白你说清楚点啊 而且迁出证是有一定的有效期的,过了期限就失效了 就算你不签协议,不落户,等你将来在哪儿买了房子,拿房产证就可以落户

户口空挂会有什么影响

户口空挂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

1、对于”空挂”方来说:一般只是在子女入学方面(有些地区规定,房产证与当事人的实际居住地必须“人户一致”才能在学区内就近入学,否则只能调剂入学。

2、户口空挂一经查实,将很难纳入户籍管理机制。

3、如果当事人夫妻双方都是集体户的“空挂户口”(用人单位注销等)的,可能会影响到新生儿落户。

“空挂户”现象给相关部门和小区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由于“空挂户”不易查询,其登记信息有限,无法核实,因此现在只能管理有定点工作单位和“有房一族”的育龄妇女,“空挂户”很难纳入管理机制。目前,有关部门已开始着手清查整顿。


扩展资料:

户口登记在一处,工作、居住却在另一处;户口登记者与房屋拥有者无亲属关系,这种常住地与户口登记信息不符的“人户分离”情况被称之为空挂户。

2018年,随着天津等地加入“抢人大战”,各地的招才引智举措再次受到社会关注。在城市降低落户门槛之后,人未到、户先落的“户口空挂”现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中国社科院社会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张翼介绍,无论是人在户不在,还是户在人不在,“户口空挂”的现象都会导致公共资源的设计、配置、使用等方面出现问题。

“户口空挂”现象的背后,映射的是民众对现有户籍制度的焦虑,要从根本上解决这种焦虑,最终还是需要加快推进户籍改革。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空挂户不得作为幼升小入学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集体户口新生儿无法落户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户口托管容易用时难拿 烟台将清查空挂户口人群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聚焦城市抢人大战:“户口空挂”隐忧何解?

户口冻结了没有处理什么后果

法律主观:

具体后果是: 与户口相关的其他事情都无法办理。如借出户口页、办理 身份证 、出国手续、 买房 、 结婚 等与户口相关的事宜都无法办理。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 同居 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户口不注销有什么影响

户口不注销将造成公安机关的人口信息数据库内的无效人口信息积聚,影响人口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进而影响到政府的宏观决策,不利于社会管理。公民死亡后,如其家人不及时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将影响到诸如保险金领取、遗产继承、银行取款之类一些事务的正常办理等等。
死亡类型分为:
1、正常死亡人员类型。由医院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20天内为死者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2、非正常死亡人员类型。对因刑事原因造成非正常死亡人员的,由公安部门出具火化介绍信,到县殡仪馆办理火化手续,其亲属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所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户口被冻结有什么影响和后果吗

法律分析:被冻结的户口,影响办身份证和其它要用到身份证的业务。户口被冻结,也就无法办理业务,包括办理身份证。户籍信息被冻结一般是为了防止出现重户,目前比较常见的有,长期不到派出所办理二代身份证,并无法联系到本人的,户籍信息可能被冻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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