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幢楼共有一个土地证行吗?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11-30 08:15:11

一栋楼共用一个土地使用证是不是大产权?

一、一栋楼共用一个土地使用证是不是大产权? 是否为大产权房很容易判断: 1,我们所说的 商品房 (大产权房)是要"五证"俱全的,可以按揭,而小产权的房子不会在交易市场备案和交易的,也不可 按揭贷款 购买的。 2,大产权的商品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性质的(可以办理出《国有土地使用证》),小产权多为 集体土地 性质的(办理不出《国有土地使用证》的)。 3,大产权房是可以办理出预售证的,而 小产权房 是明令禁止买卖的,更不用说没有预售证了。 4,大产权房是可以网签,在房管局做备案的,小产权不能在房管局做备案的。 5,大产权房是可以支持银行按揭贷款的,小产权房是不能做 银行抵押贷款 的。 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 土地出让金 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 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 购房合同 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相关知识: 一栋楼共用一个土地使用证可否分割? 住宅用地土地证是可以分割的。 1、有的地方实行的是两证合一,即 房产证 和土地证两证只发一个房产证,土地证不发到个人手中。拥有房产证就说明您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其中包括土地的使用权。只要有房产证,可以凭房产证到房产核心办理房产交易手续。 2、年限久的单位 集资房 ,土地是属于单位的,所以只有房产证;土地属于集体土地的没有土地证;新买房产土地还在开发商哪里没有分割。 3、土地分割登记全称《 土地使用权 分割转让登记》,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法律凭证。它是指因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而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分割转让登记。

@一栋楼一个房产证,和一家一户一个房产证有什么区别,个是什么性质

1、一栋楼一个本,那是集体产权,或者小产权,不能买卖过户,不能抵押转让。

2、一家一个房产证,看房产证上是否注明使用土地年限,70年的就是商品房,50年的是商住房,40年的是商业房。

3、整栋楼共有一本土地证这种情况,按我国现有规定,原先做产权时已经按分割多套做房产证的(即每套各自有房产证);如果一栋房子,其内部分割多套不能独立转让,按栋产权的(即一栋只有一本产权证)这个房子不能购买、通道等做为公共分摊面积,相当于大家集资建房的形式。

扩展资料

“小产权房”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不能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大、小产权房的争议不在房屋所有权,而是土地使用权。对小产权的解释主要有3种:

1、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2、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3、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前两个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即可自由买卖,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个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小产权房

小区共用一个土地证是不是大产权

应该不是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大、小产权房的争议不在房屋所有权,而是土地使用权。对小产权的解释主要有3种: 1. 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2. 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3. 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

一栋楼只有一个房产证,买这样的房子安全吗

一栋楼只有一个房产证,买这样的房子是不安全。如果只能办一个房产证,其他的不能办理房产证,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小产权房,如果购买会有一定的法律风险。购买的时候一定要有合法的手续,但是房屋产权无法再分割。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一个土地证,有两幢房子,可以分开办理不动产证吗?

近日,有网友咨询:我们家目前有3户人,父亲独立一个户,居住在原来的老房子里,我和我兄弟成家了以后就分户了,我们也分了家,将原本父亲的宅基地分为了三份。我和我兄弟分别在自己的的那块宅基地上另起了房子。现在农村在办理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确权登记,村委会说我家是一块宅基地,要全部一起确权,我想问可不可以分开确权登记啊,我们不想以后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分开确权,可以吗? 是可以的,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宅基地确权问题复函》对同一宅基地上多个房屋分别属于不同权利人,权利人想分开进行确权登记做了以下这些规定: 【1】 属于新型农村社区或多(高)层多户农民公寓的,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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